最近闹得最热闹的是手机黄祸治理与电视台的虚假广告,但看来看去社会舆论讨伐的重点不同。这里不得不引用侯耀华的一句质疑央视的话,“电视台才是最大获利者,我们拍完了播不播在他们啊,为何只抓住我们不放,电视台呢?”
同理,我们也不得不佩服“李强”博士,利用半年的博士时间认真研究手机黄色产业链,也算用心良苦,“从2009年3月到5月间,李强用3部手机进行了抽测,总共使用上网服务接近100小时 ”,估计是也非常辛苦。不过,同时也饱了眼福应该不假。
比较手机黄祸与电视台虚假广告,至少有以下不同:
第一、手机上浏览黄色网站,应该算是主动为之,即便你收到了垃圾短信通知和链接,你也有不被诱惑而不主动搜索寻找的权力,而电视台的虚假广告是强制你观看的,所以,电视台的主观犯罪故意更为严重;
第二、手机上的黄色产业链,虽说运营商也是共同获益着,
手机黄祸与虚假广告如出一辙,为何讨伐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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