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10.19《中国税务报》
自今年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关于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以来,持续数月的税收“自查风暴”已接近尾声。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通过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大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导,在实现堵漏增收目标的同时,也对相关大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此次自查,说是自查,实际上很多大企业是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完成的。对于已经通过了税务机关审核的大企业,一些参与了企业自查的税务专家指出:自查结果通过审核值得庆幸,但这并不能说明企业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大企业很有必要对此次自查的全过程再进行回顾、总结与反思,将自查带来的积极成果充分利用起来,趁热打铁,不断完善防范税务风险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结合自查,重新领会《指引》的核心要求
有关专家表示,大企业应该积极利用好此次“自查风暴”的积极成果,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涉税管理,使企业由事后的“全面自查”逐步向事前的“风险管理”过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指引》虽然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但是不少大企业仍然对税务风险管理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比如,一提及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有人就认为这需要花钱,而不考虑其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这次自查,大企业在这方面的认识有所提高,至少很多企业已经认识到,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是必要的。
北京资深税务中介专家郭伟说,税务问题绝无小事,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光有认识还不行,还要克服畏难情绪。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指引》只是表明了税务风险管理的方向和框架,大企业创新的空间还很大。因此,大企业应该给自己一定的试错空间,先干起来,在逐步加深理解的基础上摸索出最适合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
立足自需,夯实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石
结合目前的情况,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才能逐步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呢?“目前最关键的,就是要让税务风险管理这一新概念‘落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企业对涉税数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的观点是,涉税数据都是给税务机关看的,其功能是确定应纳税额,对企业自身没有多大用处。记者了解到,多数企业平时不重视对涉税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直到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时才被动应付,从而使珍贵的涉税数据没能发挥为企业管理层决策服务的重要作用。
北京资深税务中介专家郭伟说,税务的“脉络”遍及企业研发、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从税务这个渠道入手,可以发现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因此,涉税数据真正的需求者是企业,并非税务机关。
税务判断准确度不够
北京资深税务中介专家郭伟表示,此次自查是对大企业财务人员税务判断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检验的结果表明,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缺乏对具体税收业务的判断能力。“这是一块短板,应引起足够重视。”
郭伟告诉记者,从定性的角度来讲,业务招待费应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然而,往往有人依照惯性思维,认为一切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从而将餐费与业务招待费划上了等号。
郭伟介绍,餐费的用途有很多,不一定都是用于业务招待。“餐费”如何处理,首先要判断“餐费”到底是什么。如果年底全体员工聚餐,这是一种福利活动,发生的餐费应当列入福利费用;如果员工到外出差,途中发生的餐费,这些餐费都应该列入差旅费;如果到某个安静的山庄召开会议,中午安排工作餐,这属于会议费用的一部分;如果董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安排董事就餐,这些属于董事会费的一部分;如果请装修工人装潢办公室,公司中午为其提供了盒饭,这笔餐费就是成本了……
专家表示,税务判断出现偏差,税务处理必然不会正确。在税务判断方面,税务中介机构有着比较明显的优势。大企业可以与中介机构加强交流,必要时还可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就税务判断这一能力进行重点训练。该人士还建议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多开展相关的专业培训,以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能力和具体业务的判断能力。同时,为提高具体业务的判断能力,企业财务人员在熟知税法的基础上,还要充分了解企业整体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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