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选择性回应“小姐裸照门”何以服众?
针对备受网友质疑的“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事件,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苏银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裸照系当地某媒体记者擅自发到网上,并非公安机关所为。至于图片中警察执法是否过于粗暴,是否“钓鱼”执法,苏银海表示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不好做评论。(4日中国新闻网)
一则《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引巨大争议》的帖子,迅速在网络中激起强烈的反响,多张警方现场查处涉黄场所的照片和一段2分多钟长的视频中,尽管隐私部位打上了马甲,但显示的卖淫女面部清晰,且有被揪发逼问等画面,众多网友纷纷批评警方执法过于粗暴,甚至怀疑身着睡袍的警察“钓鱼”执法。
对这一引起轰动的公众事件,警方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澄清相关事实,表现应对舆论监督的积极姿态。然而,苏副处长的“选择性”回应,却让人无法信服。视频中光头便衣踹房门、揪头发、呵斥逼问等情节清晰可见,既然因为自己当时不在现场,对此不好做评论,那又凭什么对“裸照系当地某媒体记者擅自发到网上” 就好认定?
“小组裸照门”事件,事关公安执法形象,警方谨慎表态可以理解。不管网贴披露的情形是否属实,只要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公正客观的处理,是不难平息沸腾舆情的。可苏副处长却只明确表态小姐裸照系当地媒体记者“擅自”发布,而对警察是否涉嫌粗暴执法以“不好说”进行搪塞,如此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只能让人觉得是“手电筒照人不照自己”的自我掩饰。
其实,此前也有类似先入为主地带着“观点”回应舆论监督,进而陷于更为被动局面的情况,比如近期“钓鱼执法”事件就是个典型。河南警方当汲取教训,不急于替自己撇清责任,等事件调查清楚作出妥善处置。选择性回应舆论质疑,无疑是缺乏自我批评、自我纠错勇气的表现,也不利于执法作风的改进和公安形象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