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一个先天不足的畸形儿


社保医保:一个先天不足的畸形儿

---地方割据的社保医保是执政为民还是“假公济私”?

/司马建国

一个不适用的民生政策,除了劳民伤财外,最大的危害就是使公民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信任度达达折扣。如果比比皆是的不适用的民生政策出台,其后果,我们不言而喻。

社保、医保不能随时流动就是如此政策。不是吗?譬如,员工在深圳交了社保、医保,当他流动到上海时就不能享受社保正常转移待遇,在上海得了大病,只有回深圳治疗才能享受报销。如果得了急病需要抢救,不抢救就有生命危险,难道我们还要回到深圳去治疗吗?所以,纵观我们目前的社保、医保,其一出生就是一个“先天不足的畸形儿”。

首先,我们看到“

一:社保、医保的不公平性;即少数人有保障,多数人没保障。

有数据证明:据统计,1996年,我国国有单位职工总数(包括公务员)为10949万人,到2001年,仅为7409万人,平均每年减少5%以上。与此同时,1994~2003年,非国有单位职工总数和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分别增长了29倍和3.4倍;非国有单位职工总数和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占全国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提高了23%和11%。这种变化趋势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未来一段时期,这一变化趋势将可能继续扩大。

深圳是国内农民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并最早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城市,但是在深圳目前为止享受到养老保险退休金的人数为12.74万人中,非深户籍仅230人,两个数字差别巨大,那么怎么才能够尽快缩短这个差距,让农民工除了退保一条路之外,还有享受社保的可能?

二:社保、医保地方割据是人为的;

80年代就开始做社会保障课题的研究,在他看来,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地方统筹,转保的重重障碍背后是一本地方账。农民工退保把自己交那部分钱拿走了,但企业交的那部分钱就留在当地了,企业交的那份钱是20%,个人交的钱只有8%,所以当地就挣得很多,所以这是一大块利益。

那么,这样积累的共济基金究竟有多少钱呢?比如深圳市社保局报告,即使按照最低工资800元来计算,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是接近1000元,而深圳市2007年退保的有87万人,即使每个退保的人都只交了一年的保险,也意味着一年里退保的人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

三:退保积极是执政为民的假象,积极的背后是地方利益的有力驱动

交保险时个人的8%和企业的20%被分别记入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对应的是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因此养老金的总金额都会远高于个人帐户中存入的钱,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来看,转保只要求转个人帐户的部分,这样的话,接收个人帐户,转入地实际上是吃亏的,因为转入地将承担加上共济基金计算出来的退休金,但又没有收到这个共济。

反过来,退保给地方带来的好处却显而易见:退保只能退出个人帐户中的钱,而企业缴纳不超过20%的部分归当地社保基金共济所有。因此出现了很多地方都不愿意接受外地转入,对于退保倒是大开绿灯。

地方有这个积极性,表面上是为农民工在着想,实际上是在为他自己着想。不能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来讲,就根本没有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四:实现社保、医保全国统筹本来就不难。

实现全国统筹难吗?如果按照地方利益确实难,然而,地方利益政策是人制定就难也不难,那就是,只要有全局的执政为民理念,那就根本不难。由于地方利益的“铜臭”自行锁住了我们官员的思路,社保、医保的全国统筹就人为的成为难题。其实,就一句话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即毛泽东思想一挥手,什么困难就要走。

我们呼吁:劳动保障部必须抓紧研究相关的解决方案,我们呼吁这些方案一方面能够尽快出台,另一方面能够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保障,不要让养老保险变成带不走、挪不动的地方粮票。这是一个大国执政为民能力最起码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