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本报主笔 刘长杰

   

  昨天是记者节,我们自己的节日。很开心,很鼓舞,也很沉重。开心是因为得到了报社的褒奖——全体记者去听了一场精彩的音乐会,鼓舞是因为每个人都收到了几条让人感动的祝福短信,沉重是因为这一年来听到了很多对记者的辱骂和恐吓。

  我们知道,当我们坐在剧场里欣赏音乐之声的时候,我们的一部分同行,依然奔波在追索事实的道路上;而在剧场的听众当中,也有很多人因为赶稿来不及吃饭而饿着肚子的。不过,这些我们都视若平常,因为我们深知“懒人是当不了记者的”,记者的生活就是不怕多跑路,不怕少睡觉,不怕饿肚子。

  然而,有一种感觉让我们沉重,那就是辱骂和恐吓。在这个属于记者的节日里,《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的成德林,就被湖南省石门县宣传部的一纸公文形容成“疯狗”,“卑鄙小人,犹如一条丧家之犬;他的眼光阴冷可怕,面貌令人可憎,让人第一眼看了就觉得是个黄鼠狼,不是个好东西”。

  新闻人约瑟夫·普利策曾这样评价记者:“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

  而在19世纪的英国,当时其国内的舆论权威《泰晤士报》的主笔辞职后曾被内阁吸收为阁员,地位很高,人们据此称这些人为“无冕之王”。后来,西方新闻界泛指记者为“无冕之王”,认为记者享有凌驾于社会众人之上的特殊地位。这一观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传入我国,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同。

  然而,直到今天,在有些人的眼里,那些尽可能准确、清晰、公正地报道新闻的记者,却变成了给他们工作处处添乱的对立者。

  石门县宣传部对其他国家机关发出的公函主题即为“成德林——一条披着记者‘羊皮’的狼”。广州新光快速路公司梁经理对记者就封闭部分行车道是否应该征询市民意见的提问做出了这样的回答:“那我拉屎要不要通知你啊,臭不臭要不要通知你啊?”郑州财政局王冠旗处长这样反问记者对1200万元养犬管理费去向的报道:“你是不是党员?”郑州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对记者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陕西横山县委书记苏志中说:“你们中央台的记者管的也太多了吧!”济南天桥区文化局局长对记者吼:“我是管文化的,你敢在新华网曝光,我就叫它关闭。”……

  我们之所以敢于披露这些,是因为我们深信“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我们之所以敢于直面这一切,是因为在上述的采访中,我们所做的一切提问,没有一言不代表公众,没有一行为个人谋福。我们践行的是“笔下有是非曲直,有毁誉忠奸,有财产万千,有人命关天”的铁肩道义,我们尊重的是自己作为“社会的良知”的一言一行。

  10月30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其中明确规定“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此举被外界普遍解读为该市“为保护媒体的正常采访权立法”。我们则认为,这是昆明立法机关送给天下记者的节日礼物。

  鲁迅有句名言:“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我们没有时间和精力用辱骂反击辱骂,用恐吓反制恐吓。在重温记者责任的节日里,我们郑重承诺:只要做一天记者,我们就会把所有的力量集中在这里,努力呈现真实,推动社会进步。

  生活不断向前,让我们做得更好!

  ***注:此为发表于20091109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时http://www.sdshang.com/MMM/P_Show.asp?ID=35032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