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胡同四条:
美国驱逐孙中山黄兴说明什么
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有意思的事。1915年的11月4日,美国当局驱逐了孙中山和黄兴,与此同时,美国表明态度,拥护袁世凯当皇帝。需知在1915年的时候,美国已经从过去害怕民主、咀咒民主过渡到了鼓噪民主,把民主当武器用。民主,成了资产阶级遮羞挡丑的当一块招牌,也开始对外贩卖民主了。
可是,他们却把在中国以推翻中国皇帝,行美国模式建国为已任的孙中山和黄兴先生驱逐出境,公然拥护袁世凯当皇帝。如此热爱民主的做法岂非令人匪夷所思?为什么?因为孙中山先生黄兴先生给他们带来的利益远不及当政者袁世凯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孙中山黄兴无法保证美国在华的利益,利益当然在民主理念之上。
美国人对民主真实的态度,我们还可以从美国历任总统对世界上其他的独裁者的态度当中表现出来。口口声声反对独裁,事实上他们只是是反对那些对自己不友好的独裁者。而对那些能够给美国带来利益的独裁者,美国人非但不反对,反倒和他们打得火热,即使这位独裁者是穆斯林也无妨。关于这一点,有个大秘密,长久不为人知:罗斯福总统有一次酒后高兴漏了嘴:“我知道他们是婊子”。这个句式,另外一位总统也用过:“我知道他们是狗,但是,那是我们家的狗”
民主胡同五条:选票决定论,民主沦为“钱主”
民主作为一种观念,象其他观念一样,有一个发展的历程。
从把民主当做洪水猛兽,到后来逐渐逐渐地实行一些有限度的民主,这不是因为什么“天赋人权”,也不是因为什么“人人生来而平等”,而是力量博弈的结果。在力量的反复博弈当中,一方对另一方不得不做出必要的让步和妥协。
在英国,直到20世纪女人才拿到选票,女人才有了选举权,“一人一票”至此才告实现。而实现的引发条件很简单:男人都到前线去了,女人在后方变得异常重要,不给选举权,老娘不高兴,不给你玩活,那就给了吧。
在1832年的时候,只有英国男人,所谓的绅士,才有投票的权利,但是如果你囊肿羞涩的话,对不起,我们不承认你是绅士,您便没有选举权。美国也曾经以财产作为投票资格的前提,在1858年之前一直是这样。这一点严谨的德国人做得更绝,谁能想到在20世纪初,德国民主选举当中,富人一个人可以投三票,中产阶级一个人可以投两票,穷人也是有权利的,但是对不起,您只有一票。
像这样的民主,到底是“钱在主”呢?还是“民在主”呢?
如果不带偏见给出一个判断的话,这当然是“钱主”或者“金主”,横竖不是“民主”。
今天中国有一些极端的民主派,他们是得了一种病“右派幼稚病”,这是一种综合病症,成因复杂,症状奇特,病症之一就是发作起来便嗷嗷叫着,口吐白沫,举起右手闹选举。
选举是实现民主的一种手段,具有“工具理性”。但是右派幼稚病患者象李宇春唱的歌一样,“我的眼里“只有选举,没有他”,就相信“选票决定一切”,“只看中选票的力量”,他们忘记“民主所服务的价值”,不承认“民主具有阶段性”,不承认“民主需要一定的条件”,于是,这种选票决定论就沦为一种偏狭和幼稚。
投票本身没有什么,它是表达意见体现意志的一种形式。但是误把形式当成内容,那就麻烦了,因为形式本身,并不能保证内容不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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