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黄暴露广电三大意图




“三网融合”早就被认为是大势所趋,但在国内却有一道跨不过去的坎: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从手机电视国标之争到数字电视、IPTV打架,在国外可以自由相互进入的电信、广电两个领域,在国内却始终像两军对垒一样,互不相让。

最近看到网上有消息称,在“三网融合”政策的讨论中,广电与电信的较量非常激烈。工信部的意见是双向融合、先作试点,广电网络逐步与广电部门剥离,归工信部管理;广电方面则要求首先向广电网络开放宽带接入业务,并以宣传需要、内容管控为由要求保持广电网络与广电部门的附属关系,另外还要求电信行业为广电网络的建设提供一部分资金。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人猜测,一段时间以来广电大力通过广播电视进行的“手机扫黄”、“网络扫黄”可能包含了一些弦外之音:一是以内容管控为由将SP的直接管理权握在广电部门手中;二是证明电信业无法有效管理内容服务,而广电行业的内容和网络一体化管理才是解决之道;三是借此压制电信运营商经营IPTV、手机电视业务的呼声,寻求更大的主动权。

这些说法看似无从查证,但从近期广电部门领导的言论中却能看到些许端倪。在12月10日召开的中国广电行业发展趋势年会暨投融资论坛上,广电部门一位领导在讲话中表示,中国宽带接入速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一个主要原因是广播电视网络没有被允许进入宽带互联网接入市场。王联还对电信运营商发展互联网和宽带业务的方式提出了质疑,认为仅专注于增加物理带宽并不能建立起良好的信息生态系统,带宽的增加应该与业务引入、网络应用安全同步进行,建立起一个可控可管的网络环境。如果像互联网这样“完全无政府”的趋势发展下去,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例证就是大量低俗内容的存在和治理过程的繁琐。

这位领导希望允许广播电视网络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三网融合”——鉴于广电部门期以来对外部资源涉足影视服务的态度,这个“三网融合”的概念应该是:允许广电网络提供电话、数据通信服务和广播电视服务,而电信网络、基于电信网络的内容提供商要开展广播电视业务,必须获得广电部门的许可和监督。

这样看来,网上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可是说实话,广电模式下的“三网融合”实在让人担心。近两年来广电部门对网络视频服务的管理不断收紧,与之相伴的则是广电部门自己的视频网站在加紧筹备。据报道,央视网的“国家网络电视台”、新华社主办的中国国际电视台很快就会在2010年元旦前后正式推出,上海文广、凤凰卫视、湖南广电则早已布局网络视频服务,外界评论“全是‘国’字号”。由于广电部门不肯与广电网络公司分离,这样做很容易让人产生“部门利益”的想法。在政策挤压、强势竞争双重影响下,网络视频服务极有可能出现广电系统一统天下的局面,那么原本有趣的业务也变得无趣了。

笔者以为,从中国经济改革的发展历程来看,政企分离已经被证明是搞活经济、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以“便于管理”作为政府决策的出发点早已不合时宜。要说便于管理,计划经济是最佳模式,可是事实表明根本行不通。政府部门最好还是退居幕后,把舞台让给各路精英,这才是对经济发展、行业成长的真正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