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私企老板给党员发津贴”


据《工人日报》载:安徽芜湖众森实业集团公司、私人企业老板刘健给自己企业里的共产党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党员津贴。一些群众有看法,但是刘健认为:员工是企业的财富,党员是员工的表率,绝不能让作表率的人吃亏。

私企老板有没有责任和义务给党员发津贴?这种做法对不对?我们说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讲究奉献,不图索取,党员的先进性、奉献性的体现。但是共产党员也是血肉之躯,也需要养家糊口,市场经济讲究奉献与回报同步,党员在工作中比别人多付出,得到必要的报酬也是应该的。

再说,从刘健的企业发展壮大过程来看,党员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使企业办得红红火火,是一个个体私营小厂在短短的时间里发展成市重点私营企业市纳税大户”和多元化的企业集团,党员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众森实业集团给党员发津贴,正是对党员的先进性、奉献性的一种肯定和激励,它体现了私企老板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也是对党员实行多劳多得的一种有益探索。如果只要求党员讲奉献,不给党员相应的报酬,不仅会挫伤党员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对党员也是另一种不公。如果老实让先进处处吃亏,那么谁还会去当先进?众森实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就陈军直言不讳地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给党员发津贴与这一要求并不矛盾,100元的津贴与党员的贡献相比,实在微乎其微。

可见,众森给党员发津贴其实也不过是企业的一种激励行为,我们不能认为拿津贴的是党员就妄加非议。至于是否所有的党员都应该拿津贴,我看这有待商榷。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党员工作是不错的,是否所有的党员都能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我们认为对党员也应该一分为二的加以看待,干得好的拿津贴,干得不好的就取消津贴,不把津贴当成一种党员待遇,这样群众的意见是否会少些。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党建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我们在要求党员奉献的同时,对党员中的尤为优秀者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同样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