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同意得征,不同意也得征。在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戏法”之后,紫金县乌石镇乌石村的100多亩良田,面临着被征用以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命运(据12月19日本报头条报道)。作为看官,笔者在这里暂把这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中是否有什么“猫腻”抛在一边,提醒大家注意,当地政府部门做“群众工作”的手法,简直是在挖党的命根子。
对于这个在当地于11月20日引发了政府“强行丈量”(带着警察和城管)的征地事件,紫金县主管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的副县长黄廖火的解释是,“农民的思想工作已经做通了,他们都很支持,地也差不多征好了,工作开展得很顺利”。
农民的思想工作是怎么“做通”的呢?
其一,事先承诺补偿款为60元/平方米,但是,待手续办妥之后,补偿标准又大降至23.4元/平方米。这样的话,失信于民不容置疑。最后,限定提取征地补偿款的期限,“逾期不领,上缴国库”,这是不是在威逼呢?
其二,在政策措施之外又采取这样的手段:你不同意征地是吧?很好,你总有亲戚在公职部门上班,就派他到你的家中频繁造访游说。若你还是不同意,别怪我不客气,我就让你在城里上班的儿女、兄弟离职;你要盖房,我就让你停工,你不让我建,我也就不让你建;你有孙子要参军,我就让他过不了“政审”……
毛泽东同志在总结取得革命胜利的经验时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决定着政策和策略的党的政治路线,就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生命线。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种“粗暴的群众工作法”,即使不是在挖党的命根子,起码也是高度疑似挖党的命根子!
可能有人会说,你这样说太“过分”了!紫金县相关部门拿到了国土部门的征地批文,是合法的。用当地政府官员的观点来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姑且这都有一定道理吧,但是邓小平同志说过,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的工作作风;陈云同志在总结群众工作方法时也讲过,“要把正确的决议运用到群众中去,成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还必须经过一种灵巧的工作方法和艺术的领导方式。”这个“商量”和“艺术”理所当然不能以损害群众利益为前提。
可能还会有人说,人家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不也是为了人民群众嘛?不过,即使真正是为了那些住房困难群众,恐怕也不能为了满足他们的要求就采取粗暴的方法做另一部分群众的工作吧?这不是人为制造群众之间的矛盾吗?不要以为这是在无中生有、夸大其辞,前一段时间,茂名不是出现了市郊失地农民做“楼霸”,强收市民搬运费,最后导致地方民怨沸腾吗?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科学的领导制度是党有效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其中要义之一就是要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那么,党的命根子要怎样来维护?毛泽东曾经说,要“将群众的意见(分散酌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而用我们现代民主政治的语言来解释就是,以真正民主的决策、公开的讨论、公正的程序来动员群众理解、拥护党和政府的决定,而不是用公权力对群众进行粗暴的干涉甚至是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