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珍对抗暴力拆迁的“斗争”,给2009年寒冬增添一丝寒意。
当手持钢盔、盾牌的拆迁者驾驶暴力机器碾过脆弱的个人防线时,媒体给予这些行动一个沉重形象的名称——“血拆”。
自此,一场叩问“拆迁法”的改革急速酝酿。上周,五名法学专家建议全国人大审查撤销《拆迁条例》。
北大5位学者建言全国人大,称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抵触
北大法学院五名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
五名学者分别是,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他们认为,国务院2001年6月6日颁布、200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并沿用至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导致城市发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两者间关系的扭曲。
沈岿:政府制度令开发商与公民为敌
“房屋所有权人拿着政府发的产权证,而开发商在没有征收和补偿的情况下也可以优先从政府手里拿到拆迁许可证。这样,这两个证其实就有了冲突,前后说法不一致。
前面发了一个产权证,承认了这个权益,后面又给一个拆迁许可,实际上是政府在制度上给予双方一个对峙的地位。”
蔡定剑:废拆最大阻力是地方政府
“修改《拆迁条例》最大的阻力就是政府的利益。这些年经济发展都很快,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政府依靠土地财政和拆迁来支持着这种财政。
政府之外加上开发商现在就是权贵经济,商人通过其他手段影响政府赚钱,这就是驱动他们采取强制暴力手段拆迁的源泉。”
沈岿:国务院要尽快制止抢拆大跃进
“由于新的《拆迁条例》需要有一段时间的酝酿才能成熟,新旧制度转型这段时间已经变成了一些突击拆迁的现象。
所以现在需要国务院尽快下一个命令,比如第一,要保证先补偿后拆迁;第二,拆迁过程当中禁止哪些行为。只有这样一种方式才能杜绝突击拆迁,赶末班车的情况。”
王锡锌:公平补偿不能靠官员一口价
“公平合理的补偿绝对不能由官员一口价。现在很多地方通过红头文件提出补偿标准,尽管说市民可以去商量协商,但这种协商讨论基本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怎么办呢?不能由政府单方面定价,也不能够让被征收人定价,个别被征收人可能漫天要价。剩下的就是通过市场比较法,引入一个中立、外部的第三方做价值评估。”
(在还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之前,保定博野大齐村村东三十户民宅遭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