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先做“天使”


  厦门的几位创投朋友说的好。现在的中国,基本没有纯粹意义上的民间“天使投资”、创业金融建设滞后。银行与创业投资的合作或结合太少。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创业投资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他们建议国家政府要给予作为高端服务业的风险投资基金机构更长免税期,对向种子期高科技企业注资的风投机构实行特别优惠与投资失败补贴政策。把培养非正式的风险投资家也就是民间“天使投资”者、树立与宣传民间“天使投资”者形象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力争5年内使民间天使投资的资金规模达到全国风险投资总规模的20%左右。作为整个行业的风向标与标杆,国家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完全可以尝试“逆向思维”,选择一部分国家级的好项目自己先投下去,做一回标准的“天使投资人”,再鼓励风投机构积极跟进。这样做,也许更能起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事半功倍的示范与引导作用。我认为他们的建议是可取的,应该鼎力支持!没有比国家更适合做天使投资人了,强大的智库支撑,强大的资本支持。参股早期项目很有必要。对于早期项目,民资由于各种担忧而形成“紧缩”现象。激活民间投资,首先政府要做出表率。以色列、新加坡等国的早期项目开始都是这样做的。自己都没有勇气、怕风险,怕失败,再鼓励别人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