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中华卫视”咋在眼皮底下活动?


 

不合法的“中华卫视”咋在眼皮底下活动?
 
说自己是‘中华卫视’的董事局主席,让我花钱认购股份并当副主席,黄阿原骗了我1500万!”澳大利亚华侨王芳(化名)女士向记者诉说,自己带着一腔热血和一颗爱国之心回到祖国,在北京投资“中华”大业,结果却被黄阿原用“中华”二字给骗了。记者从北京警方了解到,王芳女士的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已经递交给了警方,他们已开始对王女士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8日扬子晚报)
前央视主持人黄阿原是否涉嫌诈骗,自然得等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后才能下结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处工作人员称,并没有批过“中华卫视”电视台,“中华卫视”是不合法的电视台;传媒机构管理司的工作人员也称,该电视台并没有落地。让人纳闷的是,“中华卫视”到底合法不合法?不合法的“中华卫视”咋在广电总局的眼皮底下公开活动?
6月29日大洋网有则题为《中华卫视神州台开播 朱时茂望“多国际新闻”》的新闻(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12/1228_344_1489792.shtml)报道说,“中华卫视神州台开播酒会昨日在京隆重举行,中宣部、广电总局、北京市委等相关领导应邀出席酒会。演员朱时茂现身捧场,并期望能在神州台看到更多的国际新闻”。如果这个不是假新闻,那就说明广电总局不是不清楚“中华卫视”的运作和开播情况,至于有没有批准手续、合不合法也是心知肚明的。
大家都知道我国广播电视这些新闻机构是国家管制的,得不到广电部门批准的新闻机构则属于非法,必须予以取缔。也许“中华卫视”是广电总局进行的一个改革试点,或履行了批复手续,或先试运行再办手续,这本身是很正常、无可厚非的事情。当然也难免会冒一些风险、出一点偏差,不过,出了问题首先替自己推脱责任显然不是作为一级权力、监管部门的应有态度。
当下某些领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或者得到有效遏制的,关键就在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责任意识欠缺。试问,如果“中华卫视”不合法,那作为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会去开播仪式捧场吗?而且其活动似乎并不处于“地下”状态,而是公开招摇,为什么就没有去过问,听之任之呢?这些无疑都没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