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居住证和暂住证究竟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明年将逐步告别暂住证,流管办和北京市公安局明年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纳入立法调研。2010年在全市推广人口居住证。(法制晚报12月2日)

  饱受国家主人诟病的“暂住证”,终于要退出国家政治中心北京的历史舞台。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和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暂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总是明显地违反宪法的核心精神。之所以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就因为国家的宪法精神远远没有深入国家主人和公仆的心灵。“暂住证”退出历史,是亿万主人的迫切期待。

  令人不怎么放心的是,北京即将推出的居住证,和原来的暂住证究竟有什么区别。通观报道文字,似乎仅仅“有信息服务功能”这一点区别。是什么“信息”呢?为谁“服务”呢?仔细一看,原来不是为外来人口提供有用信息,不是为“新市民”提供服务,而是为“流管办和北京市公安局”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呜呼!

     现在不清楚,北京原来办理暂住证是不是收费;也不清楚,即将办理居住证是不是收费。据知,浙江省从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全面取消暂住证,改用居住证;而且“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北京为什么不公开承诺免费?

  还有,《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具体地规定了持证流动人口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同时,持证人也可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该条例是浙江省立法史上第一部吸纳网民建议的地方性法规。可见北京“居住证”和浙江“居住证”,名称一样,内涵天壤之别啊。持有北京居住证和暂住证有没有权利差别?

  仅仅为了避讳“暂住证”的违宪,换个“居住证”的名堂,意义并不很大。北京委员们正在“全面建立健全重点新城建设中的人才吸引、劳动力吸收、人口疏解的长效机制”,“人才吸引要重点面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各种高端人才,并侧重吸引京外人才;积极探索新时期重点新城内的人口居住证管理模式”。为自己考虑太多了吧。

  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怎么能够不关注居住者的基本权利呢?浙江破冰在先,北京为什么不做个榜样跟上趟呢?在“暂住证”推出历史舞台的过程中,怎样让“居住证”成为“暂住证”换汤不换药的翻版?就要把城市居民户口簿上捆绑的权利一条条列出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和“居住证”捆绑起来,真正走向“公民同权”人人平等。

  《广东佛山一村书记挪用征地补偿款2370万受审?》

  http://news.163.com/09/1202/09/5PH3I6GK0001124J.html

  《村官挪用2370万资金被查 案件性质引争议》

  http://news.163.com/09/1202/04/5PGK1U82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