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其中一项“20/40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 来源:四川新闻网
这是今天的最新消息。新闻下面的评论几乎都否定这样的做法,认为是抢钱。这说明政策的出台基本上都是没经过严格的讨论,甚至都没有征求意见。至少老百姓在这上面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那么这样的政策出台可以想象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很难想象,在当今,我们出台一个这样的政策会引起多少人的抵制。在此我暂且不提这个政策出台会给老百姓带来多少负面作用,至少在节能减排上,我们又倒退了。
相对于天津而言,如果一个上班族都买车,路上肯定都是车了,堵车就不仅仅是上下班的时间,另外从废弃排放来讲,这么多的汽车会带来多少的二氧化碳?而骑车或者买电动车,能给城市带来多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似乎应该可以计算的。
所以我想说的是,如果真如报道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