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老师公开解答E市张先生的咨询


  

  

  日前,李学东老师接到E市张先生来短信,张先生称其是“中国某所”E市分所的工作人员,因“E市分所”涉嫌诈骗工作人员被当地公安机关拘传。

  因该案涉及范围广泛,李学东老师特委托礼泽洲在网上公开解答予以警示:

  首先,经了解“中国某所”系国内某科研单位下属的分支机构,该所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依法注册,属于非法组织。如果“中国某所”是仅在某科研单位内部的一个部门,不能说是非法组织,也仅仅是名称使用上不规范,也应及时依法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者备案。因为该名称使用了“中国某所”字样,容易使人造成误解以为是独立法人。

  其次,“中国某所”即便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者备案,也仅仅是某科研单位的二级机构。二级机构是不能再设立分支机构的。

  再次,二级机构“中国某所”如果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分所,则出现违法与犯罪的问题:(1)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的,属于违法。(2)收取费用的,涉嫌诈骗构成犯罪。

  最后,E市张先生如果对上述问题均不了解,可以受害者的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