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分析*
朱正国
内容提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无论是传统的观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还是“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的新观点,都属于同一个分析框架,讲的都是生产和需要的关系。理论和现实的分析都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概括为生产社会化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矛盾,它表现为公共委托代理矛盾,并具体表现为社会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非对抗性矛盾,是主要矛盾。体制改革是解决这个主要矛盾是根本方法,即通过系统调整内部利益关系,不断解决公有制实现形式(经济体制问题)不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问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对基本矛盾中,生产力落后是主要矛盾方面,因此,“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反映了基本矛盾的主要矛盾方面,也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和改革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社会主义 基本矛盾 主要矛盾 公有制实现形式 委托人 代理人 改革
[中图分类号]F042 [文献标识码]A
朱正国(1963-),男,广东云浮市广播电视大学 副教授/云浮市委政研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学
一、引言
近年来,教育的问题、看病的问题、养老的问题、讨薪的问题,乃至三农问题和社会秩序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公共品供应短缺或无效的问题,因此,中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非常正确的决策。据此,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正在悄然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例如,有的认为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不再是我们常讲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是突出表现为“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1]。甚至产生了相反的变化,是“日益增长的社会生产同人民物质文化相对需要不足之间的矛盾”[2],或者说是“经济快速增长与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收入)水平严重落后之间的矛盾”[3]。吕世荣则认为社会主要矛盾集中表现为公平与效率的矛盾[4]。当然,也有人强烈的感受到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并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表现为“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教育机会不公平,发展不平衡;看病难,费用高;失业人口众多,社会保障不健全。”[5]这说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变化及其人们的认识的深化,有关中国社会的矛盾问题的研究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实,早在1988成都市郊金牛乡就出现“卖奶难”,部分奶牛专业户被迫把奶牛卖掉,之后,倒奶事件不断增多,2002年3月4日,四川省最大的乳品企业四川华西乳业有限公司突然做出惊人之举,把库存的2吨鲜奶“哗哗”倒进了下水道。当时,人们一般仍然将之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导致的局部供求失调的结果,而不是资本主义那样的生产过剩[6]。杨瑞龙更看重制度性因素,认为过剩是表面现象,关键还是保证牛奶供应平衡的制度存在短缺现象[7]。但也有人认为,这已预示着我们一直以来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概括需要重新研究[8],甚至早就对社会主义社会有关矛盾的提法表示疑问[9],但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现在看来,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买方市场的全面形成以及内需不振的持续,我们确有必要重新深入思考中国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了。
一、关于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与内部矛盾、外部矛盾
我们知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个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根据主要矛盾理论,一个社会面临着许多矛盾,它们之间相互连接、相互制约,组成一个矛盾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主要矛盾规定和制约着其他矛盾;主要矛盾解决了,其他次要矛盾就会迎刃而解。从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来看,1840年鸦片战争后,在许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下,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和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的矛盾,而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乃是最主要的矛盾。以后著名的五四运动、北阀战争都是以反帝反封建为主张的。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则突出了反帝这个主要矛盾。解放战争则是反帝反封建的继续。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反帝反封建取得了根本胜利。特别是土地问题解决以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到1956年,我们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这种形势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什么变化呢?或者说,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呢?
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最早可追索到斯大林,他在1938年发表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提出的观点是,当时苏联社会的生产关系“完全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苏联社会已不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政治上、道义上是完全一致的,而且这种一致就是苏联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显然,“完全适合”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辩证法。后来,斯大林不得不承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也有矛盾”,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提出,“完全适合”这种说法是不能在绝对意义上来理解的,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仿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决没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增长的现象。他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斯大林选集(下卷)[M]. P602,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与斯大林不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矛盾的态度非常明确,1956年,毛泽东亲自组织写作《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发表在12月29日《人民日报》上:“否认矛盾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同,但是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中共八大决议明确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M]. P341,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但以后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却犯了严重错误,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甚至提出了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延伸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之前的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观点。1963年到1965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并发展为以后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重新确立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邓小平同志的大量论述为我们明确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提供了指导。首先,邓小平是将发展生产力当作主要任务、中心任务来看待的,“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反复强调,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检验改革得失成败的三大标准之一。那么,如何发展生产力,如何满足人们的需要呢?他说,“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经之路”, “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改革,即“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及“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这必然“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
从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特别是毛泽东和邓小平对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探索过程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有几点是共同的:第一,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如此。第二,如果将社会矛盾分为内部和外部矛盾两个领域,那么,基本矛盾应该是一种内部矛盾,而且是比较长期的;但社会主要矛盾不同,既可以是内部矛盾,也可以是外部矛盾,而且可能经常地发生变化。第三,一般情况下,如果主要矛盾是内部矛盾,那么它就在社会基本矛盾范围之内的,是社会基本矛盾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突出表现;但是,特别情况下,外部矛盾也可能上升为主要矛盾(如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这时,是外部矛盾制约着内部矛盾、基本矛盾的发展。第四,都从经济领域来寻求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认为存在于先进的生产关系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
但是,具体就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们也有一些重要差别。斯大林试图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因而社会主义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发展生产来满足人们的需要,他是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特点来把握这一关系的,并没有提出主要矛盾的概念。毛泽东肯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也认识到主要矛盾存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即当中国完全三大改造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但是,他并没有具体概括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内容。毛泽东也曾将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的主要任务、中心任务,但是,在如何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上,他仍然没有找到根本办法。由于他认为只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中的具体环节、具体形式与生产力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他主张通过调节和调整来解决。即使是这一思想,他也没有坚持下来,最后将主要矛盾转移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甚至把上层建筑作为主要矛盾,走向以阶级斗争为纲。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矛盾认识的贡献不仅在于他将主要矛盾重新定位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领域,而且紧紧抓住生产力这个主要任务或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改革这个“解放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不是个别方面、个别环节,而是它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整个经济体制有问题,它是局部调节和调整解决不了的,必须进行体制改革。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回顾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历程,我们所作的一切该在于此。应该注意的是,发展科学技术当然也可以发展生产力,但它是生产力内部的事,发展科学技术不能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问题。正确的回答应该是通过改革,改变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二、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是生产社会化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而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也存在于这对基本矛盾上。但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般概念,我们还需要分析它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表现形式。为此,我们不妨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一个对比分析。就资本主义来说,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这个基本矛盾进一步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它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也是内部矛盾,具有对抗性和不可调和性,它不能通过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调整来克服,只能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概括,是大家比较公认的,虽说不一定绝对准确,但对我们来说是比较好理解的,在理论上也是自洽的,是可以接受的。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只要国际斗争不恶化到危及国家的生存,那么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存在于内部,并且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的某种具体表现,而且应该存在主前者之中。按这个逻辑思路,并根据前面的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显然,社会主义仍然要发展先进生产力,正是资本主义社会有的东西,因此,生产力的突出特征仍然是生产社会化。从生产关系方面看,我们是公有制,公有制是制度问题,与生产社会化是相适应的,但是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体制问题,它不一定能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因此,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就可以概括为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形式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说,我国长期以来实际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否定私有制搞错了,也不是一般性的公有制问题或制度问题,而是lk为建立了大一统的国有制,并把它当作唯一标准的公有制形式,甚至等同于公有制,最终,国有制形式与生产社会化发生了严重矛盾。因此,提出“大一统的国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朱正国,1996)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是符合逻辑的。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通过国有企业的改革来解决这个矛盾,特别是近年来,中央提出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国有经济的改革力度加大,非国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大下降,尽管国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存在,但它的影响已大大下降,随着非国有经济更迅速的和进一步的发展,这个矛盾应该说是基本上解决了。也就是说,公有制基本上是通过市场体制而不是计划体制来实现。但是,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解决国有制的问题,非国有化的方向确定为私有制的话,那么,就会因为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中国经济的基本矛盾自然也就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没有什么区别了。所以,这里就必然遇到了一个根本问题: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转向资本主义?这也就是改革的方向问题。
因此,改革开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这里就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这就必须大力发展各种非国有的公有制形式,如各种合作制经济,而不是简单地搞私有化。当然,除了国有制转制成非国有化的公有制形式之外,个体经济、私人经济也可通过自下而上的联合走向公有制合作经济。这样,改革的理想结果应该是,在一些关键领域保留较多的国有制,同时各种非国有化的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并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将是什么呢?显然,再用“大一统的国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已概括不了,需要推广一下,变成“公有制实现形式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过去,主要是传统的国有制这种公有制实现形式与生产社会化越来越不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寻求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虽说多样化了和市场化了,但还没有真正找到一种或一些比较成熟有效的实现形式。即使某种或某些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比较好,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们仍然可能变得不适应了,所以,公有制实现形式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将伴随着社会主义的整体发展过程,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述。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内部矛盾
现在进一步分析主要矛盾。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进一步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或劳资矛盾。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实际上是劳动和资本这个基本生产关系的人格化表现。按照同样的逻辑,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也应该是生产社会化与公有制实现形式这对基本矛盾的突出表现,这就是公共所有与个别占有(使用)的矛盾,其人格化表现实际上就是作为委托人的众多所有者与作为代理人的具体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矛盾,这是一种人民内部的整体与局部之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的非对抗性矛盾。可以统称公共委托代理矛盾。
因此,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概括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就是不符合逻辑的。从现实看,中国遭受长期外来侵略和内战,经济受到严重破坏,新中国成立后,中心任务确实是需要大力发展生产,以满足广大人们的需要,这是对的,但并不意味着它直接就变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首先,我们只要问一问“如何发展生产”,就会发现,关键问题还在于我们如何将资金、技术、知识、人才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组织起来,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有效结合。在这里,我们对初始条件产生了一种“路径依赖”,几乎是自然而然地采用了行政方式甚至是战时动员的方式来组织生产要素以实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并推动资源配置的,即所谓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在情况并不复杂的初期确实有效地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人们利益的多样化和经济的复杂化,这种方式就越来越不适应了,最终走向失败。在计划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同时否定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并不深刻的提法,而代之以“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观点。这个历史变化尽管原因很复杂,但从深层来讲,无疑与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认识偏差有密切关系,特别是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把握未能抓住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在联系来分析,即使按照“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要求来抓经济建设,也会因为不可能协调好社会基本矛盾,必然导致人们之间利益走向分化对立,最终走向以阶级斗争为纲。在这里,理论与实践的偏差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或者说产生了不利的相互强化的作用。其次,从新的情况看,“倒奶事件”以来,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内需不振的持续,也表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概括明显脱离现实。为此,有人提出“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来补救,或者相反,提出“日益增长的社会生产同人民物质文化相对需要不足之间的矛盾”,或者“经济快速增长与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收入)水平严重落后之间的矛盾”等等,但这些遵循的都是同一逻辑,同样是对问题的直观把握。生产和消费的矛盾任何时候都存在,也会表现在不同的领域,如果认为解决的办法就是发展生产或相反扩大需求,或者发展某种生产或相反扩大某种需求,以解决这个矛盾,这当然不会错,但并没有深入地把握内在关系。如果只是这样直观地看待问题,那么,一切科学研究都成为多余的了。如果我们的行动不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也是不可能真正解决好问题的。因此,无论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观点,还是“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或者“经济快速增长与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收入)水平严重落后之间的矛盾”的看法,都不是科学的结论。至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它也是一个过于一般的抽象,其具体内容是非常不同的,它没有把握社会主义的特有的主要矛盾,也不可取。
也许,正是因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样的提法非常直观、简明,它又满足了穷怕了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和心理需要,并能淡化利益差别和强化认同,可以产生巨大的号召力,才容易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同,并沿袭下来。我认为,人们多少是想当然地认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直接化和表面化的概括的,它甚至有些庸俗化,因为它忽视了公有制内部、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重要性,因此,这一理论偏差实际上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至今仍不易为人所觉察的深刻的不良影响。
其实,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论述对我们科学把握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有指导意义。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但是,“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如果说革命是面对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采用阶级斗争方法夺取政权,剥夺私有制,从而解决生产社会化与私占有这个基本矛盾、为生产力发展扫除最大的障碍的话,那么,改革就是调整人民内部矛盾,即通过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公有制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地方,由此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目的。改革就是抓住了体制这个主要矛盾。在公有制中,最基本的内部关系就是权力的委托代理关系,或者说主要矛盾就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内部矛盾,这个矛盾又具体表现为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不断处理好这些矛盾,就能不断改进公有制实现形式,使其与生产社会化相适应,更好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公有制中的委托代理有不同的方式,可以从委托代理的标准是人还是物以其代理链的特点(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来划分,组合成如下四种类型:
公有制形式二维分类
|
直接委托
|
间接委托
|
以人为权利单位按人计算
|
合作制
|
传统国有制(包括传统集体所有制)
|
以物为权利单位按份计算
|
股价合作制
|
新型国有制
|
合作制是以人为标准计算权利的直接委托,股份合合制则有以物为标准,按份来计算权利,但仍具有直接委托的特点。相应地,间接委托也有两类,一类是选举产生政府,政府再委托具体经理人员管理企业,这就是传统的国营企业;另一种是选举产生政府,政府或其管理部门再按份委托给企业经理人员,第二级代理是以物为标准按份计算权利的,这就是改革形成的各种新型国有制。
间接委托方式中,委托代理链条比较长,委托人遭遇严重信息不对称,因而对代理人的监督和约束比较困难,其利益受到代理人损害的可能性比较大。此外,按人委托不能个别地、随时地取消,而按份委托可以个别地、随时地终止。而间接委托方式中,初始委托关系是按人委托的,所以,进一步影响了间接委托方式的效果。但不管哪种委托方式,委托人都是广大人民群众,而代理人就是我们所讲的干部;或者,在间接委托方式中,委托方(如政府)代表某个层次的整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代理方(企业)代表一种局部利益或个别利益。所以,委托代理矛盾就表现为人民内部各种非对抗的利益矛盾,处理好这些利益矛盾对于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来说是一个核心问题。虽然信息不对称(朱正国,2004)与委托代理问题有密切关系,是决定委托人与代理人矛盾的基本因素,但从社会矛盾的角度将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表述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矛盾更准确,也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这个概括在理论和逻辑相统一。
最后,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这个使我们困惑的 “生产不能满足需要的矛盾”究竟属于什么范畴呢?联系到毛泽东的矛盾思想,我认为,毛泽东实际上是将“不能满足矛盾”看作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生产力落后,即“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则始终坚持这一观点,一再强调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或中心任务,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所以,我认为,毛泽东和邓小平在强调抓生产力的时候,强调要通过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时候,并不是将“不能满足需要矛盾”当作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概括,而是将它看作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我的看法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基本矛盾看,生产力相对落后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我们改革的主要任务或中心任务,因此,可以说“生产不能满足需要”反映的是基本矛盾的主要矛盾方面,也就是生产社会化中生产力落后的问题,而不是指主要矛盾。
参考文献
[1]杨鹏.中国社会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N].中国青年报,2005—11—16
[2]刘嗣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与主要任务的新形态——相对需求不足与扩大相对需求[J].江汉论坛,2004,(6).
[3]陈国恒.论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或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和化解对策[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3).
[4]吕世荣.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解决方式变化的哲学思考[J].哲学研究,2007,(2).
[5]王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谈贫富差距与扩大中间阶层[J].学术动态2006,(11).
[6]仁 宗.“倒奶事件”增多怎么办[J].信息导刊,2005,(35).
[7]杨瑞龙.“是牛奶过剩还是企业制度短”[N].经济日报,2002—4—25.
[8]朱正国.从通货膨胀看中国社会经济主要矛盾的变化[J].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9]朱正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是什么[N].山西发展导报,199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