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购买电器可获补贴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开展家电下乡工作。9日下午,我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红河会堂多功能厅召开,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扬,州政府副秘书长刘兴元、州商务局局长普明、州商务局副局长宋正安、州财政局副局长刘宝寿和各县市分管商务和经贸工作的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从2月9日起,我州的家电下乡全面启动,农户购买彩电、冰箱(包括冰柜)、洗衣机和手机4类产品,将会获得售价13%的补贴。
    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扬在会议上传达了全省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李扬说,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带动企业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和突破,也是一项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人心的一项民心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州政府已于1月16日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家电下乡工作。
    州商务局局长普明在讲话中说,针对我州的实际情况,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将深入各类农村地区调查研究,摸清农民的购买能力和购买需求,为中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减少流通环节的时间和成本,积极引导和帮助组织中标企业适合的家电产品下乡,构建合理的销售网络和维修服务体系。
    据介绍,“家电下乡”主要是推广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购买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直接补贴农民消费者。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承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按4类产品总价不超过7500元测算,每户可享受财政补助975元左右。同时,根据国家最近公布的政策,在摩托车、热水器、空调、电脑4类产品中可再选择两种纳入其中,云南省新增的是摩托车、热水器,对新增的产品,同类产品每户农户可购买一件,仍按售价的13%直接补贴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