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自荐文章之二:关于汶川地震的四篇博客


余秋雨

 

  第一篇:  捐款(2008年5月23日)

  记者:余秋雨教授,从报纸和网络上看到,您给四川灾区的捐款,创造了全国学者、作家捐款的最高纪录。很多大企业家的个人捐款也没有您多。但是,您对这件事情又十分低调,还是九久读书网顺便透露了这个消息。我们很想知道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您以前也做过不少这样的捐助吗?

 

  余秋雨:华东大水灾那年,我把《山居笔记》的全部稿费捐了。但是杯水车薪,只是稍稍表达心意而已。平日,我和妻子马兰陆续资助了山东、云南、湖南等省份的几批贫困学生,他们每年都寄来一叠成绩单,这让我们很高兴,但总是觉得力量有限,做得太少。这次马兰想去灾区义演,但又顾虑她能演的节目不适合现在的气氛。好在我这两年还会有《文化苦旅全书》和《秋雨文籍》出版,应该会有不少稿费,到时候再捐。

 

  记者:作为一个在海内外拥有广泛影响的学者和作家,您的这种做法是否想起到示范作用?

 

  余秋雨:不,不。做这些事纯属个人行为,是自己心灵的需要,完全没有为他人示范的意思。每个人的经济情况不一样,有不少文化人心底善良,但经济拮据,不能强求。这十天来,我和马兰日日夜夜坐在电视机前眼泪不断。与巨大的灾难相比,与军人、武警、医务人员说做得一切相比,我们所做的实在微不足道,越来越感到惭愧。

 

  第二篇:  驳斥(2008年5月24日)

  网友Fanji:余秋雨老师,我要向您打听一个人。据说,是这个人提出了“四川地震是天谴”的谬论,但这两天又不敢说了。我估计您会知道这个人,因为他曾参与过对您的攻击。我要问,是不是他提出了“天谴论”?

 

  余秋雨:我没有证据证明是哪个人提出的,因此希望不要具体针对某个人。不管是谁,提出这种谬论都是大恶。因为这种谬论把十三亿中国人当作了“天谴”的对象,把已经死亡的六万多同胞当作了“天谴”的对象,实在太让我们愤怒了!十三亿中国人做错了什么?六万多同胞做错了什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天”在惩罚他们?如果真是这样,我要套用关汉卿的语言对“天”高喊一句:“天啊,你残害苍生枉为天!”

 

    网友三镇鹰:说得好!中外地质学家已经明确论证,这次地震是两个地球板块冲撞、断裂所释放出的能量。此间不存在什么“天意”,千万不要听这些邪恶的江湖术士的胡言论语。

 

  网友寒夏:不是江湖术士。多半是一些自封为“异议分子”的人。他们说中国受到了天的谴责,是出于他们的政治立场。

 

  余秋雨:任何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政治立场和社会理念,对此我予以尊重。我不可容忍的是,这些似乎有文化、有见解的人,居然对数万名骨肉同胞的伤亡无动于衷,而且还在伪造理由,把自然暴力美化成了正义的化身。对此,我只想告诉网友:记住,凡是对万众苦难无动于衷的人,不可能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政治观点。今后我们必须把各种眼花缭乱的政见、观点、学派、团体全部推到最终的人文底线上:是否救助生命,是否守护民众,是否扬善去恶,是否具有爱心。如果连这条底线也通不过,其他千言万语,我都不想听!

 

  网友Fanji:我早就发现一个规律,在中国文化界历来有不少成天骂骂咧咧的所谓“批评家”,但是一旦遇到洪水、非典、冰灾、地震,他们全都消失了,没有一个会去救灾,没有一个会去做义工,而且,几乎都不会捐助。等到灾难终于过去,他们又渐渐活跃了,一会儿整这个,一会儿毁那个,满口社会正义,直到下一次灾难来临。他们是灾难中的“冬眠者”。幸好他们“冬眠”,因此我们看到了,这些天中国的传媒多么纯净而感人。

 

  网友王光列:我们中国人善良而健忘,等到灾难过去,也就忘了这些人在灾难中的自私嘴脸,又容许他们在媒体上高谈阔论了。因此,我历来主张,一切评论者首先应该被评论。当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对别人颐指气使、吆五喝六的时候,任何人都有理由问他们一句:“在华东水灾的时候,在非典、冰灾的时候,在汶川地震的时候,你自己在干什么?”

 

  网友Fanji:余老师,我还是放不下那个人。如果事实证明,“天谴论”正是他提出的,您将怎么对待他?

 

  余秋雨:不管他是谁,只要有人提出“这次地震是上天对中国人的惩罚”,我都认为他丧失了人之为人的最后良知。这次抗震救灾的全国性大动员、大投入、大动情,让我们重新找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支点,也找到了中国文化与国际接轨的话语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预计,中国文化的精神价值系统将在这次灾难中重新建立,那个让我们恶心了很久的“文化蚊蝇狂欢时代”,必将结束。经历了这次十几亿人眼泪、肃立、哽咽,中华民族的集体人格将会在关爱生命、焕发人性的基础上重组和优化,并让世界瞩目。而这种集体人格,就是我们所追寻的文化。

 

  第三篇:  含泪劝告(2008年6月5日)

  昨天从海外一些媒体看到,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从画面上看得出,警察们正用温和的方式劝解,但家长们情绪激烈。由此,那些已经有好几天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负面宣传了,主要的说法有四点:1,是天灾,更是人祸;2,官方宣布,这事法院不受理;3,五个境外记者拍摄这种场面时被公安“短时间拘留”,询问他们的身份;4,难道地震真使中国民主了吗?

 

  为此,我要含泪向这些请愿灾民作如下劝告——

 

  校舍建造的质量,当然必须追究,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些人。你们请愿所说的话,其实早已是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决心。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

 

  因为,这次大灾难主要还是天灾。已经有好几位国际地震专家说,地震到了七点八级,理论上一切房屋都会倒塌,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这次四川,是八级!有了这个主因,再要论定房屋倒塌的其他原因,就麻烦得多了,需要有较长时间的科学检测和辩论,而且要经得起国际同等级的灾测比照。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遗体之后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

 

  堰塞湖的问题是悬在几十万人头上的凶剑,卫生防疫问题也急不可待,灾区上上下下所有的力量还在气喘吁吁地忙于救灾,人口大幅度流动,一切处于临时状态,因此,这几天确实很难快速腾出手来处理已经倒塌的校舍建筑质量的法律问题。先让大家把最危急的关及几十万、几百万活着的人的安全问题解决了,怎么样?

 

  你们受灾以来的杰出表现,已经为整个中华民族赢来了最高尊严。你们一定不会否认,这些天来,无论是各级官员、军队、武警、医生,还是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的救援者、志愿者都尽心尽力、令人感动。只有当这些里里外外的多重力量不受干扰地集合在一起,才能把眼前非常艰巨的任务一步步完成。因此,你们要的以主人的身份使这种力量保持下去,避免横生枝节。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第四篇:  感谢(2008年6月12日)

  这两天收到很多信息,得知一些救援队的朋友把我劝告请愿灾民的文章及时地向有关帐篷作了转达,效果很好。为此,我要对转达者和被转达者表示双重的感谢。

 

  劝告非常艰难,因为被劝告的对象刚刚遭受了极大的伤害,他们的很多权利还没有获得,他们的情感行为非常值得同情,这就会使劝告者显得“不仁不义”。但是,必要的理性劝告还是要鼓起勇气提出来。例如,我们每个人都会对那些肩背亲人遗体行走很远的灾民肃然起敬,但是,穿着白衣服的防疫人员还是要擦着眼泪走近他们,劝告他们放下遗体。如果仅仅从亲属的情感权利而言,那些防疫人员有可能遭到群殴,但从更宏观的社会理性而言,防疫人员的劝告并没有错。

 

  由此可见,大灾中的理性劝告,也需要不小的勇敢。

 

  对于请愿灾民的劝告,问题就更复杂,因为这很容易被误会成不重视灾民的人权。但是,法律的事快不起来,尤其这次灾难的主因是天灾,倒塌现场又经过大规模的抢救性翻扒,要完成法律的技术测定确实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而且我在灾区亲眼看到,地震的破坏线路非常怪异,有不少地方,隔了一条街,这边所有的房子都倒塌,对面所有的房子都没倒。又听国外救援队一再告诉我,房屋要抗震,一要轻型材料,二要弹性结构,而不是我们想的那种标准。我以前曾经约略关注过日本阪神大地震和伊朗北姆大地震的善后处理,深知在天灾背景下的法律论定是如何艰难。

 

  我们如果知道这些基本知识,就不能不对灾民作一些冷静的理性劝导。他们人数不太多,举着孩子的照片跪在雨中。各级政府的负责人全在堰塞湖的第一线,是工作人员和警察在弯腰劝说,而请愿者虽然表情激动却没有不同意见。因此,我立即断定,这其实是他们在延续着对孩子的悼念仪式,是以父母亲的双腿跪在雨中倾泄着心中的无尽悲哀。他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听听他们的倾诉和痛哭。看到这个场面,没有人会不流泪,但我希望扶他们站起来,到帐篷里避避雨,然后告诉他们,把法律的事交给法院,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在心理康复过程中不断咀嚼悲哀。

 

  我同意医学专家们的判断,这样的事,主要是灾民在心理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出现的现象,不要硬拉到政治层面和“民主”层面上去。国外的反华力量拿他们说事,很不道德。

 

  据说有不少受伤害比他们更严重的灾民已经去劝告过他们,这当然比我的劝告更有说服力了。这些受伤害更严重的灾民,实在令人钦佩。他们说,不管伤势多重,大家一起来疗伤,不要老是去扣那些伤疤。

 

  既然大家的劝告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结果,那么,我就要转过身来对另一方面再度重复我在前几天那篇劝告文章中提出的两点要求了。那就是:一,“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二,“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遗体之后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

 

  我的这两个要求,是希望这次在全民救灾中所体现的“生命第一”原则,以严峻的法律手段固定下来,并渗透到每一个生态领域。今后,凡是危劣建筑、有毒食品、污水排放、放射性泄漏、爆炸物失控……只要是违背“生命第一”原则的,都要大大增加法律惩处力度。

 

  这次大灾还说明,一切设施还必须大幅度提高防止巨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否则也应视为践踏了“生命第一”原则而违法。

 

  大量惨重的生命代价告诉所有的中国人,生命是什么。令人惊讶的是,伟大的中华民族顷刻就听懂了,并立即知道该怎么做。十几亿人天天焦急地关注着废墟下还有没有最微弱的生命,几乎每个人都想为素昧平生的受灾者做点什么,这种壮阔的景象,几千年的历史上没有出现过。这是全体中国人靠着自己心底埋藏的善,集结而成的一个人文主义的至高原则。这个至高原则,在未经论述的情况下不仅出现了,实践了,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广泛普及了,人人参与了。文化人的任务,就努力把它守护住,不要让它在灾难过去之后散逸。因此,我们除了正面弘扬,还要法律作底线性的保证。对“生命第一”原则作法律的底线性保证,必须是严厉的。

 

  我深信,经过这次地震,中华文明必将开创一个以生命、人性、至善、大爱为主轴的新时代。有了这个主轴,其他问题都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