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批判》第4章第8节:真理与谬论并存


第四章:《老子》存在着极其严重的理论缺陷

 
 
 
第八节 真理与谬论并存
 
 
《老子》一书,在自其问世至今的2500多年历史上,一直没有得到实事求是的评论。而在很大程度上则存在着一种不适当的吹捧。这,当然是由其重要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对此,我将在《结论》中稍作分析,而不在将《老子》一书的哲学思想理论与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体系比较、与黄帝哲学思想比较中言及。因为,谈老子哲学思想理论不应当为行文的方便而抛开或偏离正题。正因为历史上有人不断地对老子进行不适当的吹捧和神化,所以,人们谈起老子,就近乎于谈“神”,其一直是笼罩在一种神秘、奇异、但却是虚伪的光环之中。而一旦我们将笼罩在老子头上的神秘、奇异、虚幻出来的光环去掉,还原老子为一位特定历史上的特定历史人物,将其著作视为中国历史上的哲学思想著作,而不是圣经,事情也就会变得简明、清晰一些。
 
《老子》一书,总体上亦并非一无是处,在先秦历史上,像老子这样专谈哲学理论问题的著作是不多的,而且老子的哲学思想理论,尽管其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没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对中国古典哲学的认识亦并不确切、透彻,而是“惟恍惟恐惚”,不甚真切,但毕竟还是傍着了中国古典哲学的一个边。所以,《老子》一书实际上是真理与谬论并存的一个大杂烩。
 
《老子》一书中具有真理性质的有用语言,都存在于其直接谈哲理的部分之中,其谬论大部分集中在谈政治的部分之中,其似是而非的言论,则多是处于引哲学理论以言政治的过渡性推理、引伸之语中。这也可以视作《老子》一书中的一个规律性特点。
 
《老子》一书符合哲学理论的部分有: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此符合事物阴阳相对、互为依存的辨证道理。只是,老子为了句式排比之中的文字的不呆板,则在用字上忽视了表述哲理的准确性,有一定程度上的因辞害义之弊。如“高下相倾”中的“倾”字之用,虽与前面的“生”、“成”、“较”之用不重复,而且又有一定的韵辙相合,读起来朗朗上口,但若离开了前后文义联系去作理解,就容易产生阴阳相互排斥、倾轧的错误认识。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这话,对于谦虚谨慎地处事为人,是有警示作用的。但在论述哲理上,则不够确切。我这里所说的哲学理论,完全是就自然辨证的哲学理论而言。自然规律,是一种客观无为的存在,人的学哲学,用哲学,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有为行为。不能混淆了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别而为一谈。因为,《老子》文中的“少则得,多则惑”类语言,本身就是谈人的思想行为的。客观自然规律中,是不存在“少则得,多则惑”的问题的。
 
而有一些章节,也存在着正确观点为主,间或存在一些不确之论。如第三十三章,就属于这种情况: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其自“知足者富”开始,就不完全正确。“知足者长乐”有道理,因为“乐”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感到知足,就产生快乐的心情。因为这“快乐”没有统一的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而“富”尽管在人与人之间没有统一的财富指标,但在判定“穷”与“富”之间,则是相对地存在着一定的社会观念性看法的,有人在相对比较“穷”的情况下,亦会感到“知足”,但并不一定说明其“富”。老子之所以要这么说,与他主张的人要“无为”、“无欲”直接相联系,因此行文用字,与世人、常人的认识就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再比如第七十五章,也同样是正确、似是而非、谬论并存: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这一段话,含有亲民、悯农思想,是应该肯定的。但肯定其思想的社会进步方面,并不能以此而承认其在理论上就一定完美无缺,如“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一句,就存在着一个“上”之为是什么“为”?以及如何“为”等先决条件所制约的问题。因为,这里就存在着一个社会制度的问题,“上治”者代表什么人的利益,以及其“为”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等。接下来的“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一句,在文字上,也欠推敲,若是将“民之轻死”换一个字曰“民之轻生,以其上之求生之厚,是以轻生”,是否就更好一些呢?
 
        总之,老子论道之语,多有不确切之句。全书之中唯有一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是为最正确的话。因为这句话表述准确,完全符合中国古典哲学理论。
 
老子的论道不精辟、不透彻,不准确,总是恍恍惚惚,似是而非,大约这是与其学无师,读书杂乱,虽悟性很强,但却不能融会贯通有关。例如老子在其书中数度言“象”: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第二十三章)
 
执大象,天下往。(第三十五章)
 
大象无形,道隐无名。(第四十一章)
 
       这几处话,就露出了老子学道不精的马脚:象者,像也。这是在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之初,苦于还无文字为思想语言之载体而传其道理,就依哲理而画图案画,取象喻理而有其言。也就是后世所言的“象术”之用。象术是画以图案画、以画构成的“法象”、“物象”、“意象”三原则,取象喻理以命称具体的图案画名称,而决定在具体名称的图案画下,依何而言事物之理时才有斯言。所以,大象、小象之类名称只在《易》经中才用。它是以图案画取以一定的事物、事理之“象”传道的方法之谓,而不是哲学理论中所用语言。在用纯文字写成的道书中,亦谈什么“大象”、“小象”就是蛇足。因此,我们就会肯定,老子不光认真地读过《黄帝经》,而且,亦研究过《连山》、《归藏》、《周易》。因为,这四种书在老子生存的时代,还是一种也没有失传的。
 
       造成《老子》一书中真理与谬论并存的原因,总结起来有以下这么几个方面:
       一、学道不精;
 
       二、不是专谈哲学道理,而是引哲学理论以言政治,而且是为独裁统治者而献绝学、绝圣、绝仁、绝巧、弃智、弃利、弃义、不尚贤、使民不争、愚民以治的错误观点所决定的。
 
        至于我们谈到的并不真正懂道德,没有完整的哲学思想理论体系,故意混淆主客观的理论界限,逻辑上的混乱,故弄玄虚,自我吹嘘,以明确的哲理掩盖错误主张,攻乎一端而不能遍举就加以曲说,正确理论与谬论并存的情况,则都是由这两个原因造成的。
 
        老子说“辩者不善”,对于他自己的诡辩,不知该作如何评论?若依照我们的看法,站在奴隶制独裁统治者的立场上,起劲地鼓吹绝学、绝圣、绝仁、绝巧、弃智、弃利、弃义、不尚贤、使民不争、愚民以治等思想,不利于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利于人类的社会进步,这不仅有点“不善”,而且近乎于阴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