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就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指出,王瑛同志是优秀纪检干部的代表,要宣传她的感人事迹。(2009年2月26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王瑛同志生前担任四川省南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曾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等多项荣誉,罹患肺癌后,坚持与病魔作顽强斗争,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2008年11月27日因病情恶化,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去世,年仅47岁。“王瑛同志是优秀纪检干部的代表,要宣传她的感人事迹”。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王瑛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关爱,对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
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学习宣传王瑛精神,必须熟悉王瑛精神的本质和内涵。王瑛同志身上的闪光点很多,集中体现在一个字上,那就是“爱”,并且把爱化为了无私无畏的实际行动。一是爱党,所以她坚持党性原则,热爱纪检工作,排除干扰,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二是爱民,所以她心系群众、热爱人民,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爱己,所以她严于律己、廉洁简朴,多次拒绝他人要其利用职权办事的请托,绝不让腐败玷污自己;四是爱家,所以她热爱生活,热爱亲人,在与疾病顽强斗争的日子里,仍不忘照顾老人、疼爱丈夫、教育孩子。
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学习宣传王瑛精神,必须在心中树立王瑛精神的标杆。每一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以王瑛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她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的职业操守,学习她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高尚情操,学习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要以王瑛同志为镜子,认真对照自己,查找差距和不足,像王瑛同志那样,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成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学习宣传王瑛精神,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与正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活动。要继续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使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深入,真正发挥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
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学习宣传王瑛精神,必须坚持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学习宣传王瑛精神,要仅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转变作风、推进工作的角度抓好学习宣传,不能有口无心、有形无行,满足于讲过了、学过了,而不将王瑛的精神融入自己的内心、化为实际的行动,即便学一千遍、一万次,也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产生不了实际效果。要努力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努力改进工作中不实、不廉的作风和方法,使学习宣传王瑛的过程,成为不断完善自我、推进工作、服务人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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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全国纪检干部向王瑛同志学习
把学习宣传王瑛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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