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应有误差,还是别有他因?


  中国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一直以来都有质疑声,尽管有关部门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澄清和说明,然而,“澄”而不“清”,和“说”而不“明”却一直都是存在的。这不,这一二个部门的数据差异,又为这种质疑提供了一个依据。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税收收入57862亿元(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比上年增加8413亿元”,而上周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则显示:“200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4219.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同比增收8597.65亿元”。这又一次让人摸不着了,明明是财政部公布的比上年增收数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增收数,怎么财政部公布的税收总数反而还比统计局公布的税收总数少3600亿元,而且统计局的还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如果包括进来的话,那至少应该多五千亿以上了。一般说来,财政部的数据应该是实实在在的。那就只能说明统计局的有问题了。统计上误差这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差到这么大,就有些不正常了,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原因,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是,国人有权利知道真实的情况,这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