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批判》第3章第12节:对待战争的理论差异


第三章: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之比较

 
 
 
第十二节    对待战争的理论差异
 
 
 
       自从私有制度的历史性产生,从而导致了战争这种破坏生产、生活安定,以杀人为手段的“怪物”出现之后,战争与和平也就成了人类社会中的首要大事,也是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们不断研究与讨论的重大话题。更是任何一位政治家谈论如何治理国家,必须首先面对和解决的重要理论组成部分。在这方面,黄帝与老子的理论,也同样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到底是哪一种理论正确,哪一种理论错误,我们只要将进行一点对比,也就会清楚了。因为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有比较,才有鉴别。经过鉴别,就能判断其优劣。
 
黄帝极其反对战争,对战争论之很少。且有这样三个明显特点:
 
第一,谈富民强国,强调要“强兵”。
在黄帝的治国思想中,明确地主张富民强国,必须走强兵道路。强调只有民富才能国富,只有国富才能强兵,只有民富、国富、兵强,才能算是国强。才能做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使国家立于安定而不败之地。其言如“万民和辑而乐为主上用,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即使是处于敌强我弱的不利形势之下,也要树立敢打必胜的坚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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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六分》。
 
 
 
 
 
念。这就要注重分析形势,掌握和利用好自然规律于战争,“因天之杀也以伐死”,并“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困之”,促使战争形势、军力对比,都向着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方向转变,然后抓住有利时机,奋力战而胜之。
 
第二,反对称霸与好战。
       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黄帝明确反对以强凌弱,穷兵黩武,肆意侵略别国土地的称霸行径。尤其反对治国者“好凶器”,“纵心欲”,“伐无罪”,“杀服民”,“戮降人”。并将“好凶器”、“纵心欲”、“行逆德”列为治国之中的“三凶”。说:“一国而备‘三凶’者,祸反自及也”
 
第三,谈战术言论极少。
我们知道,在中华文明历史上,轩辕黄帝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更是一位具有非凡才能和丰富战争经验的军事家。他在与蚩尤的涿鹿之战中,以静制动,妙用天时、地利、人和,巧摆战场,密布伏兵,包一层天机、人谋、地利的神鬼莫测之术,开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转危为安的战例之先河,迄今仍令我国现代军事专家所折服。所以,黄帝并非无战术绝招可言的人。但是,他在除了论及治国之中谈到一点战略思想、以及反对战争的观点外,既不专门谈军事,又绝口不言战术。这实际上就是视战争为“凶器”,恐遗战术理论于后世,被那种“好凶器”、“纵心欲”、“行逆德”者掌握,而危害人类社会的忧虑有关。所以,对于黄帝的军事思想,也只能凭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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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君正》。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黄帝经·经法·亡论》。
 
 
 
史料,作一个粗略的介绍。
 
以道治军观点:
治军非比用兵。治军是加强军队建设,其道理同于治国之道。黄帝的以道治军观点,是建立在以民为本,以道治国的基础上的。故其治军观点是:顺应民心,施以德政,使民获利,选贤任能,连什为伍,严明号令,用刑政以正不肖与违令犯禁者。以及教军以道,审时度势,明白知己知彼之理,懂得“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等基本道理。
 
杀伐多祸观点:
       黄帝认为,治国必须富国而强兵。强兵的最根本目的,绝非兴杀伐,行掠夺,图霸业,穷兵黩武。而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安全,绝对不受强国之侵犯。假如因国富兵强而恃强凌弱,大兴杀伐,就是逆道之行,就是违背天道而积人怨,祸反而及己,谓之“自伐”。故言杀伐多祸。黄帝这样说:“用国而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逆节不成,是谓得(‘得’似应为‘失’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
 
当机立断的观点:
战争是交战双方的事,并不是你不想要战争,战争就不会发生。有时候,敌对的一方,就是要把战火烧到你的身边,将战争强加在你的头上,你想避也避不开。在这方面,黄帝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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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君正》。
②、③ 《黄帝经·经法·亡论》。
 
 
 
 
点是,要想避免战争,只有强兵不懈,震慑敌人,遏阻战争的发生。若是做不到这一点,也要先礼而后兵,先雌而后雄。战争中要抓住有利战机,当机立断,坚决消灭对方,以战而去战。其论曰:“兵不刑天,兵不可动;兵不伐地,兵不可措;刑法不入,兵不可成。参之天地,正之雌雄,圣人则之,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因时秉天地,必有成功。圣人不达刑,不襦专,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以强示弱观点:
战争,不仅是交战双方政治、经济、军力、科技等方面实力的综合性较量,更是交战双方军队素质的较量,是双方指挥者勇与智的较量。战争与治国正好相反,治国用正道,战争用奇道;治国用明道,战争用诡道。所以,它要求指挥者,尽一切方法、手段,详细、全面、及时地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又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将自己一方的情况严密封锁,不使敌方知道。并要极其巧妙地利用敌方指挥者的心理、性格、弱点,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其指挥上的失误。黄帝对此的说法举例为“战示不敢,能示不能”;“实者示以虚,不足者示以有余”。虚虚实实,因时、因事、因人、因情,变通而用,一切以诱使对方上当为准则,以战而胜之为最终之目的。
 
敢与不敢的辨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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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兵容》。
②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③ 《黄帝经·经法·论》。
 
 
 
 
敢与不敢,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一个辨证应用、同时交互作用的观点。黄帝认为,当战争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时候,在强敌面前,在战略上一定要树立敢打必胜、一决雌雄的信念。其在谈及战蚩尤之前的思想时这样说:“夫作争者凶,不争者也无成功。”“于是,出其将士,奋之戎兵,身提鼓鞄,以御之(蚩)尤。”然在战前的一切军事部署方面,则是慎之又慎,而“立于不敢,行于不能”,绝没有半点轻敌思想。而是做最周密的军事部署,绝不给蚩尤留半点可乘之机。这,又是敢中之“不敢”。在整个战争的过程之中 ,则又是敢与不敢的交互为用:既教兵以一当十,敢战敢拚,有以弱胜强的决心,又在每一战争发展环节上,都“慎案其象,不擅断疑”,“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困之”……黄帝认为,善用敢与不敢而为战,“其民劳而不怠,饥不饴,死不怨……战胜于外,福生于内,用力甚少,名声彰明,顺之至也。”
 
对不同性质战争的后果分析:
黄帝以其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不同性质之战,以及可能发生的性质转变及后果,进行分析,而将战争性质列为三种:为利,为义,行忿。认为:为利者,事实上得不到多大利益,甚至因此而受害;为义者,往往不容易把握分寸,因此而导致不断地扩张与兼并,最后所造成的是众之所死,和发动战争者的危亡;至于行忿者,不仅不合道义,还极其容易由此而丧失理智,因忿而自不量力,结果是自取灭亡。
 
       对于这个问题,黄帝是这么说:“诸库藏兵之国,皆有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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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政》。
②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所谓为利者,见(其国)民饥已极,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伐之。虽无大害,亦无大利焉;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对此,若“诛禁当罪,而不私其利,能令行天下,而莫敢不听。自此以下,兵战力争,(则)危亡无日,而莫知其所从来。”因为,此时之所谓“义者,众之所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之主兼并,稀不自此始,鲜能终之。非心之(不)恒也,穷而反矣;所谓行忿者,心虽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无以求也。即始兼并矣,非道也。”③ 故,“天下有三死:忿不量力,死;嗜欲无穷,死;寡不避众,死。”
 
       而老子因为强调治国的“无为”,则是不区分战争性质,不讲正义与非正义,对战争一概而论,采取坚决的反对态度,这就是一种是非不清的荒唐“理论”了。因为,在哲学理论上,首先要概念清晰,逻辑严密。倘若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就会因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老子这位所谓“哲学之父”是怎么说的: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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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黄帝经·十六经·本伐》。
② 《黄帝经·经法·六分》。
④ 《黄帝经·称经》。
⑤ 《老子·第三十一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为不道,不道早已。
 
世间事物,都有其相对性。而老子言事物,都往往是以绝对而言,而不谈其相对性。都是先给出一个没有严格定义、不能稽考的笼统结论,而后就此展开论述。如此,便到处出现似是而非的言论。在对待战争与和平这个问题上,同样是以人们希望和平、反对战争的普遍愿望,先抹平了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界限,而不分是非地反对一切战争。并以中国上古因重视强兵但反对恃武称雄形成的礼仪制度为例,反对治国强兵之策。进而以言“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的主张。这就是不确之论了。如果照老子的话办,我们就不可以进行现代化的军队建设,就不能为保卫祖国的安全,为维护国家的主权而走强军道路了。这能证明老子思想的正确么?至于其宣扬“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的理论。又是以自然规律的“无为”以为证,归其“无为而治”的一贯主张,就是明摆着的谬论: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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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三十章》。
② 《老子·第七十三章》。
③ 《老子·第六十九章》。
 
 
 
 
 
 
老子之言,在谈哲理之中,处处无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与客观自然规律表现为“无为”之间的重要区别,处处以自然规律的无思、无为而无所不为,要求人之学哲学,也同样与客观自然规律等同,也必须做到无思想、不作为,辩称如此便可达到无所不为。这就是其全书的一个本质性荒唐论点。对此,一般不学哲学的人们很难辨别其谬误而不上当。现在,我们常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言法网难逃,就是取自《老子》之语。但是,谁都会认识到,狡猾的犯罪分子之所以难逃法网,是因为作奸犯科,首先为危害社会的不义之事,是受到全社会正义的人民所反对、所不容的事。更重要的是,有着无数执法者不畏艰险地与其进行斗争,如果当真像老子要求我们的那样,执法者都去效法客观自然规律的“无为”而不作为,不去想方设法地破案和追捕犯罪分子,将其绳之以法,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也不协助,则“天网”而不成其为“网”。
 
同样,老子不分战争的性质,而笼统地反对战争,由此主张国家不走强兵之路,假如用兵者也信其“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遇到国家受到强敌入侵,将帅与士兵都“不敢进寸而退尺”的话,广大的黎民百姓岂不是就要眼睁睁地遭受血与火的灾难吗?
 
至于老子的法宝“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我以为是一种既荒唐而又可笑的屁话。举例而言,当年日寇侵华,是其蓄谋已久的一场疯狂性发作,其无论是在战前准备、战时动员、武器装备、军事训练等一切方面,当时的中国都难与之相比。在其疯狂的“三光政策”面前,我国人民被成千百万地大批屠杀,侵略者不光不为无辜的死难者有一丝一毫之哀,而是以杀人手段、方法进行比赛而取乐。中华民族是在极其艰难的情形之下,人不分男女老幼,地不分东西南北,政治不分党派,经过我们全国人民八年的团结奋战,最终将其打出国门的。因为,实践证明,在疯狂的侵略者面前,什么“哀”与哭,屁用都没有。如果在抗日战争中,中华民族都尊奉老子之言,在疯狂的进攻面前,大家都“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则中华民族早已亡矣!
 
所以,老子并不是什么“哲学之父”、“智慧之父”今有学者吹捧老子是“哲学之父”、“智慧之父”的话,是一种经不起哲学理论与史与实践检验的错误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