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怀栻先生主要关注领域是民商法,或称广义的私法,但先生的视野则是整个法治国家的法律体系。比如他写过《经济法要义》(王家福主编)中的“税法”,他对“征税权”与“税收征管权”的区分,现在的学者们仍未给予足够重视,要不然国务院那么多离谱泛滥的征税权,怎么没有学者质疑?!
我是1994年才开始读民商法的,跟随王保树老师主攻公司法。刚入学,王老师就教导说:要认真读几本书,有疑问才会长学问。那时新公司法刚好实施(1994年7月1日)。我采用最笨的办法,把公司法条文,一条条推敲,一共整理了40多个问题,工工整整地写在两大页8开纸上。揣着问题,第一次拜访谢怀栻先生,那是他已经70多了,他本人和师母身体都不好,带了点速溶咖啡,先生硬是不收,说这不是老年人能用的(犯了回傻)。坐定,先生问:有啥问题?我把那两页纸交给他,先生看也不看,笑着说:现行公司法何止你这40个问题?仔细推敲,哪一条都有问题!接着,先生说,理解公司法该看那些书,最后,他把自己正在写作的“公司法手稿”交给我回去读。听先生解惑,我才真正理解啥叫“胜读十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