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猛涨分红咋就那么难?


                        2009-02-07《每日经济新闻》

    2月4日,威远生化公布了一份令其投资者失望的年报。不仅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50%,其分配方案又是老调重谈——不分配不转增。而且,如果剔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其净利润仅为可怜的46.89万元,折合每股收益为0.002元。

    2008年度威远生化的营业收入虽然增长了11%,但也是只“开花”不“结果”。尽管如此,其高管的薪酬却并没有与业绩挂上钩,反而出现了大幅增长。年报显示,2008年度威远生化19位高管薪酬合计315.13万元,人均16.59万元;而在2007年,17位高管的薪酬合计为185.39万元,人均10.91万元。与2007年相比,去年威远生化高管人均新酬涨幅高达52.06%,与国内GDP增速放缓呈现出明显的不协调。

    高管新酬猛涨,并且上市公司连续六年实现盈利,但投资者却落得个颗粒无收的结局,威远生化实施分红咋就那么难呢?是上市公司无红利可分吗?显然不是,因为其未分配利润已高达8250万元。是上市公司手中没现金吗?同样不是,因为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底上市公司手握1.9亿元的货币资金。具备分红能力,却不向投资者分红,威远生化尽显股市“铁公鸡”的本色。

    事实上,无红利可分那是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问题,有红不分则是“态度”问题了。体现在威远生化身上的,正是其中的“态度”问题。上市公司轻回报、漠视投资者利益的真面目,犹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对待是否分红这一问题上,“真理”往往掌握在上市公司这一方,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只能徒呼奈何。如果上市公司不愿分红,又何患无辞?就像威远生化相关负责人所辩解的那样,不分红主要还是考虑要维持公司持续的发展和投资能力。但退一步讲,如果投资者不能从上市公司获取合理的回报,无法获得现金分红,所谓的“持续发展”到底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了改变上市公司轻回报的事实,证监会在诸多规章制度中均作出了规定。如2004年,证监会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就指出,上市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去年为了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更是提高了再融资门槛,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下称《决定》)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仅将分红比例从原先的20%提高到30%,更是着重强调现金分红。

    即便如此,也无法提升上市公司分红的积极性。在截止2月4日已公布年报的12家上市公司中,“年报第一股”中兵光电也只是10转10,7家的分配方案是“不分配不转增”,只有4家欲实施现金分红,但其分红比例却令人不敢“恭维”。

    由于去年10月份威远生化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向大股东定向增发以注入二甲醚资产的议案,如果该议案获得证监会的审核通过,上市公司将不得不补上分红这一课。但是对于那些没有再融资意向的上市公司呢?《决定》显然鞭长莫及。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更加完善的措施,“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已是时不我待。否则,类似威远生化高管薪酬拉“长阳”,股东腰包空瘪瘪的一幕或许会被反复重演。(报纸有删节)

    http://www.nbd.com.cn/_NewShow.aspx?D_ID=145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