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业主可退房吗?



  问:2009年1月中旬,我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收楼。在此过程中,我发现该商品房的结构型式发生重大变化,原来开发商未通知我就擅自变更了该商品房的结构型式。请问谢律师,我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谢恒律师解答:

  

  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如确实需要变更,开发商应当报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同意。

  

  如因为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业主。

  

  业主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业主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业主的,业主有权退房;业主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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