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用药”在透明


  “阳光用药”无非就是集中在一个透明,通过“透明”,规范开药者的行为。其实这是双向的,既是规范医生一方,也是规范患者一方。这也不是中国首先发明。与国外不同的只是“监察”或者“约束”的执行者(第三方)是谁,我们是纪律部门,国外是保险公司-医院-患者三方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