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
解答:(1)、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2)、政府出让土地的行为和取得的收入不予征税。
(3)、合作建房,建房后分房自用的不予征税。
(4)、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暂免征税。
(5)、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6)、代建房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7)、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使其升值的,不予征税。
(8)、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9)、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