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要作茧自缚


  维权不要作茧自缚
  

  我越来越发现我已经是离不开网络的了,所以,慢慢养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习惯,不论在不在电脑跟前,只要是在家,家里的电脑总是开着并挂在网上。所以,家里的网络总是实用“包月”的套餐。但是,有的时候,长时间不在家中的那段时间,我便会中止“包月”的套餐,以期减少费用。

  不久前,我从国外回来,便想开通“包月”上网的业务。但是这个业务必须是在申请开通的下一个月才能实施,而我回来的那天正好是1号。这就意味着:这个月我是要按照时间和流量来缴费了。按我这回家就开电脑,整天挂在网上的习惯,这个费用要比“包月”多了去了,所以,我决定第二天去电信公司的营业厅当面去“投诉”一下。

  营业厅的服务员在倾听了的“投诉”之后,还是很温柔地拒绝了我的要求:按照规定和电脑里的设置,只能是今天申请,下个月才能开通。

  我自然是据理力争:电脑是死的,人是活的啊!为什么不能人为设置一下,这不是什么难事!

  营业员在请示了领导之后,给我了这样一个答复:您申请了“包月”套餐,我们就应该给你提供“包月”的服务,但是今天已经是2号了,我们显然已经不能给你提供一个完整的“包月”服务了。所以,如果现在给你开通这个月的“包月”套餐,你将得不到我们为您提供的完整的“包月”服务,那么,您的权利势必受到了侵害。我们不能收了您的钱,不为您提供服务啊。所以我们不能给你开通!

  听听,他们不给我开通当月的“包月”套餐,还是为了我:怕我吃亏了。于是,我立刻表示:我不怕吃亏,没关系,你开通吧。

  但是,营业员还是否定了我单纯的想法:那也不行啊,因为我们的“包月”套餐的格式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所以现在给你开通了“包月”服务,就已经意味着我们电信公司已经违约了,你随时都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违约啊,现在消费者维权的意识都是很高的。

  我是铁了心想要开通“包月”套餐,于是横下一条心,向营业员表示:我可以给你们写书面的承诺,表示现在开通“包月”套餐是我自愿的,我愿意放弃已经过去的两天我应该享有的上网权利,并保证不追究电信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

  看我如此痴心于“包月”套餐,营业员又拿起了电话请示领导,领导也确定不了,又给更高一级的领导致电。最后,服务员依旧是向我摇了摇头:真对不起,我们还是不能给你办理。我们的法律顾问说了:即使你书面证明你不会追究我们的责任,但是,你如果想打官司的话,你还可以向法庭表示你所签署的的书面证明是在你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不是你真实意识的表现。这样的话,我们会更被动。当然,我不是说您就会跟我们打官司,但是,在现在消费者维权意识高涨的今天,我们也不能不防啊。马上就是3.15了,我们不敢节外生枝啊。真的对不起您了,您也体谅一下我们吧。

  我默默地离开了电信公司的营业厅。心想:消费者和商家,本来是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现在都成了一种相互对立的关系:消费者和商家相互之间没有了诚信,起而代之的是你算计我,我防着你。生活中,人人都是在以要打官司为前提来考虑问题,真是莫大的悲哀啊!

  人与人之间,如果缺乏了诚信,又怎是一个3.15能解决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