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邹韶禄因犯受贿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邹韶禄狱中著“万字文”论国企领导集权之危,反省自身被腐化的原因,主要包括:权力、关系。
第一财经日报3月19日讯 一边书写悔过书,一边又撰写论文,身陷囹圄的邹韶禄,一心想阐述国有企业领导者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无论是“真心认罪悔罪”,还是希望得到法庭的从轻处罚,邹韶禄式的结局或许让他的同行和监管者捉摸不定。
万字论文“反省”权力
2008年12月29日下午, 云南铜业(行情 股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铜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邹韶禄因犯受贿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法院认为,邹韶禄非法收受他人价值人民币1900余万元的财物(其中收受800万元属未遂),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应依法予以严惩。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邹韶禄决定不上诉,并于2009年1月中旬开始服刑。其辩护律师马军表示,在被关押期间,邹韶禄剖析了自己犯罪的根源,结合自己犯罪的原因,写了近万字的论文,论述了国有企业领导者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反面教材。
“(邹韶禄)并不是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而是认识到确实犯了罪,违反了法律规定,判决不仅是对他本人的判决,也是对其他职务犯罪者的警示。”马军将这份题名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的论文交给记者时表示。
这篇论文的落款时间为2008年9月16日。邹韶禄在开篇中指出,《公司法》赋予国企领导人员极大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投资权、产品开发权、产品管理权、资本资金运作权、原材料收购权、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工资资金使用权等13项。
邹韶禄认为,如果这些权力运用得不到科学规范和有效制约,国企领导运用不当或滥用,必然产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也会产生渎职、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不稳定、不和谐甚至造成重大危害。
在论述建立和完善体制制约和监督方面,邹韶禄从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监事会制度等6个方面展开阐述。
以其提到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分设,任期回避制度为例,他说,在一个单位,一个职务上任职时间过长,容易形成人情世故氛围和人身依附关系,也会形成经验主义、习惯势力,从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权力制约监督落不到实处。
从公开的资料来看,邹韶禄1996年4月开始担任云铜集团的董事长、党委书记。1999年9月起兼任云铜集团总经理,直至案发。
在董事长的位置上待了12年,兼职总经理时间也长达9年之久,邹韶禄俨然把云铜集团当成了“自家的”,用副手余卫平的话说:“云铜集团就是邹老大和我说了算。”
据检方指控:从2003年至2007年,邹韶禄在担任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合作经营、原料供应、工程承包、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受贿共计1900万余元。
据云南省纪委此前的通报:邹韶禄除了大肆向他人收受贿赂外,还长期与两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借到国内外出差之机多次嫖娼。
应该说,如果没有云铜腐败窝案这个大背景,这篇理论功底一般的论文显然不会引起传媒的重视。也许正如马军律师所言,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可以用他的教训警示后人。
昔日风光“闯将”
可以说,在邹韶禄案发之前,无论其本人还是云铜集团,都被光环笼罩。
邹韶禄现年57岁,云南省建水县人。传说由于品学兼优且颇具“官相”,一直任学生班长之类的职务,其被冠以“邹官”这一绰号。1969年初中毕业后,邹韶禄下乡当了知青。
1971年,邹韶禄成了一名云锡建水的工人。自此后数十年,邹韶禄从一个小工人一步一步由矿山走出来,一路升任云锡公司羊坝底采选厂厂长、党委书记,云锡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等职。
1996年4月,云铜集团成立,邹韶禄走马上任董事长、党委书记。当时的云铜集团由4个矿山和1个冶炼厂组建而成,公司职工3.4万人,亏损高达1.5亿元。
根据对云铜集团具体情况的研究分析,邹韶禄否定了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取消二级法人、设立分公司的组织结构方案,而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一委托、四统一、双层经营”的母子公司体制。
1998年,以改制设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突破口,云铜集团加快了改制步伐,并登陆资本市场,即为云南铜业,募集资金7.34亿元,掘得搞活云铜的“第一桶金”。
之后,邹韶禄在其手里顺利将下属9个单位实施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争取到国家补贴15.2亿元,把国家给云南省政策性关闭破产的钱拿了一多半。云铜集团组建以来,国家支持国企扭亏脱困的五大政策,邹韶禄率领的云铜集团全部争取到手。
上市后,云南铜业发展迅速,业绩增长令人瞩目,年年向股东配股或分红。2006年3月,云南铜业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也在同一年,云铜集团也因成为云南省首家销售收入突破300亿元的省属企业,被云南省政府授予云南工业超千亿元唯一“特别贡献奖”。
云铜集团一路崛起壮大的同时,邹韶禄本人也屡次获“全国劳模”、“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提名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可谓春风得意,风光无限。2007年8月,邹韶禄当选为十七大代表,政治生命再上新台阶。
在云铜人的眼中,邹韶禄是敢作敢为的闯将,对云铜的发展功不可没。
然而,转折突然到来。2008年1月17日,省检察院和省纪委对邹韶禄同时进行立案。
《云南法制报》的报道称,因其亲信余卫平的被抓,邹韶禄早成了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他四处活动,试图“保住”余卫平,回到家里,邹韶禄把所有暖风机打开却还冷得浑身发抖,甚至还有了自杀的念头。
来自云南检方的新闻稿称,检察院的干警从昆明市北郊金殿附近一饭店将正在吃饭的邹韶禄带到纪委接受审查。
落马缘由
是什么导致了云铜腐败窝案的发生?被称为“云铜救星”的邹韶禄缘何踏上受贿的不归路?
从公开披露的司法文书来看,邹韶禄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两个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是其“情人”——余卫平的老婆翟某(另案处理);一个是“得力干将”余卫平。
邹韶禄和余卫平都是红河州人,两人在云锡公司共事时,就走得很近。1996年,邹韶禄调到昆明后,也设法把余卫平和翟某调到了自己身边。而就在那年,邹韶禄和余卫平的老婆翟某“好上了”。
“重情重意”的邹韶禄不仅专门为她设置了云铜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一职,还对余卫平十分信任。为了让余卫平当上总经理,邹韶禄组织了3次民主推荐,但由于余卫平的口碑不好,都没有通过。
但余卫平却先后或同时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铜股份副董事长、明晨公司董事长、云铜稀贵董事长、云铜鸿泰董事长、云南铜业原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企业的领导职务。
云南检方的新闻稿称,翟某和余卫平仗着邹韶禄的关照,在集团内部飞扬跋扈,对其他副总的批示视而不见,甚至利用邹韶禄的庇护和自己的职权便利,大肆收受贿赂,挪用、贪污公款。
邹韶禄在上述论文中亦指出,同班同学、同乡、近亲,或者有特殊关系的,都不能同时在一个领导班子中任职。这些关系往往会模糊工作关系,放弃原则,失之制约和监督。
2007年11月28日,云南省纪委对余卫平采取“双规”措施。在余卫平如竹筒倒豆子般的检举揭发中,他供认了行贿人通过其行贿邹韶禄300余万元的事实和其所了解的邹韶禄的其他犯罪活动。
这使得邹韶禄涉嫌受贿的问题浮出了水面。2008年12月24日上午,邹韶禄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详细列出了邹韶禄18项具体的犯罪事实,大多数行贿企业是“为表达感激之情,向邹韶禄送了财物”。
其中最大的一次受贿是在云铜集团与昆明自更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于2003年5月,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郑自更送给的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2006年的9、10月间,又收受该集团董事长人民币800万元,合计人民币900万元。
“2003年是邹韶禄命运的一个分水岭。”马军告诉本报记者,在2003年以前的六七年间,邹韶禄都很注意自己的行为,那时也有很多人试图向他行贿,但他一直都在抵制。根据检方的指控,2003年前,邹韶禄并没有重大的犯罪行为,但在随后的4年里,却被指控受贿1900余万元。
辩护律师马军认为三方面的原因导致“邹韶禄滥用职权,放手大肆收受贿赂”。他告诉记者,客观方面是这些行贿企业曾得到邹韶禄的帮助,他们“吃水不忘挖井人,就会有回报性质的行贿”;其次,邹韶禄担任国企高管时间比较长,由于对高管疏于监督,导致邹韶禄一人独大;随着年龄增长,邹韶禄面临即将退休的事实,加上工资待遇偏低,亦会觉得失落。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云铜原董事长狱中万字文论国企领导集权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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