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财富定律


 

  

  回顾世界财富自公元0年至今累计近2010年的增长历程,包括最近190年来财富空前大增长在内,以下两个财富定律似乎是颇为清晰的:

  

  财富定律Ⅰ:财富增长与人口数量成正比。这一定律所揭示的,是在劳动效率不变的前提下,财富增长与人口数量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人口增长是财富增长的基本动因,人口增长越快,财富增长越快。

  

  财富定律Ⅱ:财富增长与劳动效率成正比。这一定律所揭示的,是劳动效率与人口数量之间各自对财富增长发挥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作为财富增长的另一个动因,劳动效率越高,财富增长越快;与人口数量相比,提高劳动效率对财富增长的作用,可以大大超过人口增长对财富增长的作用。

  

  依据安格斯·麦迪森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一书中提供的数据,公元0~1000年,世界GDP由1025亿1990年国际元(除特别提示外,以下简称国际元——作者注)增长到1168亿国际元,累计增幅近14%。与此相伴的是,世界总人口由23080万人增长到26830万人,累计增幅近16%。由于人口增长与GDP增长是近乎一致的,因此,人口增长作为财富增长的基本动因,在这一时期表现得十分明显,由此为上述“财富定律Ⅰ”提供了可靠的事实依据。

  

  以公元1000年为基数,到了1820年,世界GDP增长到6944亿国际元,累计增幅为455%;而世界总人口增长到10.41亿人,累计增幅288%。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时期的数据显示财富增长领先人口增长近0.6倍,但是,考虑到人口平均寿命较上一个千年增加了2岁,由24岁增加到26岁,因此,就15岁以上劳动人口而言,其数量由公元1000年的不足1亿人,增长到1820年的4.4亿人,累计增幅大致为400%,由此大大缩小了人口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差距。至此,人口增长作为财富增长基本动因的定律依旧成立,只是需要将其中的“人口”替换为“劳动人口”。当然,作为财富增长的另一个动因,提高劳动效率的作用,在这一时期开始有所体现,尽管对财富增长的贡献充其量不超过15%。

  

  自1820年至今的190年,依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到2006年,世界GDP已增长到66.6万亿当年国际元,与1820年的6944亿1990年国际元相比累计增幅高达94.9倍,扣除1990~2006年国际元大致存在35%左右的贬值因素后,按可比价格计算的累计实际增幅应接近70倍。与此同时,世界总人口增长到65.2亿人,累计增幅仅为5.26倍。考虑到世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至此已延长到近68岁,相应的世界劳动人口累计增幅为9.6倍,由4.4亿人增至42.2亿人。显然,这一时期,劳动人口增长对财富增长的作用开始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劳动效率的快速提高。大致情况是,因劳动人口增长贡献的财富增长约占财富增长合计的14%,因提高劳动效率贡献的财富增长约占财富增长合计的86%。这无疑是 “财富定律Ⅱ”得以成立的重要证据。

  

  必须承认,上述两个财富定律,其实算不上本文的贡献。毕竟在此之前,宏观经济理论早已就以下学说达成共识:GDP可以随增加就业人口而增长,也可以随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增长,甚至在低就业情况下因超前提高劳动生产率而继续增长(即所谓“低就业增长”)。

  

  不过,本文想强调的是,虽然上述“财富定律Ⅱ”是对“财富定律Ⅰ”的重要补充,但是,就人类经济活动当中的财富增长这一命题来讲,这两个财富定律所给出的答案,是极不完整的。

  

  那么,是否存在第三个财富定律呢?答案是肯定的。

  

  财富定律Ⅲ:财富增长与总人口抚养比成反比。如果说上述两个财富定律旨在揭示财富增长动因以及财富增长的积极意义的话,这一定律则是在揭示财富增长对人类经济活动构成的消极影响,其表现是:人类创造的财富越多,总人口抚养比越低。其中,抚养比(Dependency Ratio),是指0~14岁和65岁以上被抚养人口合计对15~64岁劳动人口的比率。该等数值越大,表示抚养比越高,以及劳动人口承受的抚养支出压力越小;反之,则表示抚养比越低,以及劳动人口承受的抚养支出压力越大。通俗地讲,抚养比大致反映了不同时期平均1个劳动力(无论就业与否)可抚养的人口数量。

  

  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定律。从世界财富动态增长的角度看,公元0~1000年,世界人口的平均寿命维持在24岁左右,考虑到人类生理发育周期达到完备劳动能力所需要的平均年龄为14岁,与24岁平均寿命相应的劳动年龄为15~22岁,失去劳动能力的平均年龄为23~24岁,因此,劳动人口对非劳动人口的抚养比接近2.0倍,即(14+2)÷8。也就是说,这一时期平均1个劳动力可抚养2个人。

  

  到了公元1000~1820年,随着世界人口平均寿命增加到26岁,劳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周期扩大到10岁(即15~24),在非劳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周期维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的抚养比下降到1.6倍,即(14+2)÷10。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时期,虽然世界GDP累计增幅由上一个千年的14%大幅提高到455%,但抚养比却由2.0倍下降到1.6倍,降幅为20%。

  

  1820~2006年的情况是,在世界总人口大幅增长到65.2亿人,平均寿命大幅增加到接近68岁之后,依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7.9%,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4%,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4.7%,相应的抚养比仅为0.55倍或54.56%。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尽管这一时期世界GDP累计增幅高达70倍,但总人口的抚养比却由1.6倍大幅下降到0.55倍,降幅为65.9%。由此看来,本文给出的“财富定律Ⅲ”在事实上是充分成立的。

  

  从世界财富静态分布情况来看,结论同样支持“财富定律Ⅲ”。世界银行2006年统计数据显示,最富有的7大工业国,平均抚养比仅为50.15%(0.50倍),其中美国为49.25%,德国为49.93%,日本为51.8%;而最贫困国家的抚养比则远高于这一水平,其中,尼日利亚为89.04%,老挝为78.8%;作为比较贫困国家之一的巴基斯坦,抚养比亦高达71.23%,柬埔寨为66.94%。

  

  丝毫不必为“财富定律Ⅲ”所揭示的财富增长为什么会导致抚养比下降而感到困惑。其中,合乎逻辑亦合乎事实之处,在于抚养成本会伴随财富增长而上涨,并且抚养成本的上涨幅度总是大于财富的增长幅度。想想看,如今供婴儿食用的国产奶粉,每500克售价动辄四、五十元,较30年前相比至少上涨了15倍,而国内职工平均货币工资的同期实际升幅不足6倍。此外,30年前几乎无需支付费用便可以将幼童送入的幼儿园,如今的入门费甚至高过上大学。这也是中国总人口抚养比在GDP大幅增长之后,反而由1982年的62.6%大幅降至2007年的37.93%的主要原因。

  

  接下来,继“财富定律Ⅲ”之后,是否存在“财富定律Ⅳ”?而这个有待论证的财富定律,是否会为人们揭示出比“财富定律Ⅲ”对人类经济活动更加负面的影响,以至于牵扯出一个比金融危机、能源危机、食物危机以及环境污染更可怕、更严重的长期性灾难预期呢?

  

  不幸的是,就中国人口预测结果来看,“财富定律Ⅳ”存在的可能性极大,只是需要趋势上难以逆转的未来事实加以事后验证而已。

  

  财富定律Ⅳ:财富增长因人口减少过程中的抚养比上升而停滞,甚至出现持续的负增长。

  

  与前三个财富定律对比,这一财富定律的内涵较为复杂。首先,总人口数量处在持续减少的过程中,以至于“财富定律Ⅰ”所揭示的由人口数量增长促进的财富增长,开始转变为由人口数量减少形成的财富下降。其次,总人口数量的减少主要体现为15~64岁劳动人口数量的减少,由此将削弱 “财富定律Ⅱ”当中提高劳动效率对财富增长的作用,足够多的劳动人口数量减少甚至可以彻底抵消提高劳动效率的作用,进而出现财富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第三,总人口数量减少最初是从婴儿数量以及0~14岁人口开始的,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与此前一个或多个生育周期当中的“财富定律Ⅲ”有关,即抚养比下降迫使出生率下降,或持续保持低出生率。第四,由于财富增长与人类预期寿命成正比,在总人口减少过程中,65岁以上人口数量出现快速增长,并且逐步接近并超过0~14岁人口数量。

  

  需要强调的是,在人口增长过程中,那种因财富增长形成的抚养比下降,虽然意味着劳动人口承受的抚养支出压力加大,但是,通过降低出生率,可以在减少0~14岁人口数量的基础上相应减少0~14岁人口抚养支出,进而缓解劳动人口实际承受的抚养支出压力。所不同的是,与人口减少过程并行的65岁以上人口数量增长,必然导致刚性十足的65岁以上人口抚养支出。在这种情况下,继续通过降低出生率的途径来缓解劳动人口实际承受的抚养支出压力,势必会延长人口减少周期,以至于加剧未来出现的财富零增长甚至负增长。这应当是“财富定律Ⅳ”的第五个内涵,也是最关键的内涵。

  

  那么,作为假说的“财富定律Ⅳ”,有可能在中国成为现实并因此得到验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