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趋向保守主义吗?


一部20世纪的中国史,直到最近几年以前,基本上是激进的、反中国传统的历史,而反传统的意图是为实现中国的进步、中华民族的腾飞。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向传统发出的火力最猛烈的时候(如文革时期),也是我们倒退的步伐迈得最大的时候。可见,反传统本身并不自动导致社会的进步,这或许是因为火力越大,后坐力就越大。传统既不是可以阻断的,也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任意创造的。任何“阻断传统”或“创造传统”的宣告在保守主义看来都是一厢情愿、不自量力的。
中国历史上未曾出现类似于柏克的保守主义学说,但的确曾经有一些与保守主义原则并行不悖的保守主义因子。例如,孔子的中庸哲学、敬天的态度,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美德思想,儒家对忠恕、仁和、诚信的强调,老子的无为而治、反对全能政府的消极政治观,杨朱的贵生思想等都与保守主义有契合之处。中国文化传统中也的确有保守、敦厚、爱好和平的一面,这些都是保守主义落实所必不可少的土壤。
即使在20世纪,我们仍然从少数的知识分子如严复(反对全盘否定传统)、晚年的梁启超(反对激进的、全盘的革命)、陈寅恪(坚持自然演进的历史观)、徐复观(坚持自由与传统的统一)、顾准(反对高调理想的经验主义)身上看到一种健康的保守主义的倾向,看到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中国由对抗转为互补的某种可能。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深化,政治激进主义在中国已是穷途末路,并已完全丧失人心。对市场经济的接受意味着对政治激进主义的拒斥。在极端仇视财产权和经济自由的政治激进主义氛围中是完全没有商业活动和经济自由的政治空间的;在市场经济蒸蒸日上的地方,政治激进主义也难以得逞。不仅如此,市场经济及与之相伴随的市场社会还将孕育着保守主义的产生。保守主义的发生学结论如此,中国的现实也证明如此。以柏克和哈耶克为代表的新旧保守主义思想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恰恰是与中国市场经济的进程同步发生的。保守主义与经济自由与一定程度的思想自由的同步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比较一下人们在今日中国与六、七十年代的中国所分别享有的事实上的自由度的差异,就不难发现这一点。在那个时候,谈论保守主义是攸关性命的,而在今天人们对谈论保守主义则已习以为常。可以说,文明的社会离不开保守主义。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思潮的存在是一个国家的精神生活乃至社会政治生活是否健康的不可缺少的尺度。激进主义的盛行却是大灾难的前兆。
今日的中国与文革的中国的差异还表明,成熟的保守主义的存在是健全的社会一个重要标志。从国际范围来看,与保守主义在20世纪的复兴相对称的是激进主义作为政治运动的、无可挽回的衰落。随着民主化的扩展,作为保守主义文化土壤的人类自由的大传统得到了空前的巩固和扩展,并在开革开放的进程中来到了中国,汇入了中国的固有传统。这也无疑会给中国新兴的保守主义提供文化上的支持。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缺席,保守主义在中国的命运注定不可能一帆风顺。在90年代以来,曾有一股自称是“新保守主义”的思潮在中国登台亮相。其前身是80年代的一些新权威主义者和90年代反对市场化改革的保守派。其思路仍是保守派和改头换面的正统激进派的思路,而不是真正的“保守主义”的思路。所谓的“新保守主义者”不过是新的保守派,或者说以保守主义面目出现的激进派。因为西方的新旧保守主义都反对中央集权,而中国的新权威派和新保守派都主张加强中央的集权;西方的新旧保守主义都主张通过限制国家和政府的权力来扩大个人的自由,而新权威主义者和新保守派都认为人民的幸福取决于加强国家的能力,扩大政府的权力;新旧保守主义要维护的是自由的传统、秩序与制度,而新权威主义者和新保守派要维护的是威权的传统、秩序与制度和激进的意识形态。保守与保守主义不是一回事,就像“社会”与“社会主义”不是一回事一样。
在中国,激进主义的革命主张正是,基于旧秩序内部所产生的问题在旧秩序内部不能解决,只有通过全盘的革命建立新秩序来解决。保守主义如何面对激进主义的遗产?当代中国的保守主义所应秉持的基本立场,其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有哪些?似乎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反激进主义若不上升到保守主义,反激进的使命就未成功。
随着对二十世纪中国的反省,保守主义将为中国历史提供独特而恰当的思路,使自己能为更多的中国人所接受。在中国的宪政与法治建设中,在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过渡中,在文化战略的选择中,保守(自由的)主义也作为除守旧主义与激进主义之外的第三种选择被公开地提上了议事日程。
尽管如此,保守主义的历史轨迹告诉我们,在保守主义的对手刚刚或行将倒下去的地方,保守主义会因为其先见之明而博得不少的喝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保守主义的对手消失之后,来自保守主义的忠告与警告就显得有点过时,这时保守主义将转入低潮。只有到人们重新尝够理性主义和激进主义的苦头之后,人们才会又想起保守主义这帖良药。黑格尔早就注意到了有关人类历史的另一种“辩证法”:人们通过学习历史得知人们从不向历史学习。
在保守主义开始被中国人接受的同时,对保守主义的误解和滥用也开始出现。例如:
·把保守主义理解成保守现状,拒绝变革,把保守主义当作抵抗改革的思想武器。这是对保守主义的误解。保守主义不仅不反对改革,而且从来就主张通过特定方式的变革来扩大个人的自由,前提是只要这种变革是人类文明的历史连续性的一部分。
·用保守主义来反对个人主义。的确在个人自由的传统非常强大的国家,保守主义对过度膨胀的个人自由不无批评。但是在中国个人自由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所以,保守主义在中国面临的任务不是去压制个人的自由,而是扩大个人的自由。
·利用保守主义来为绝对的政治权威辩护,强调秩序高于自由,政治权威高于道德权威。但是这不是保守主义的立场。保守主义的立场是,社会权威高于政治权威,自由高于秩序。只是社会权威离不开政治权威,自由离不开秩序。而且,保守主义当然没有理由去维护任何专横、野蛮的政治权威。任何权威都必须是文明、理性、合法的权威,服从于自由的权威。
·利用保守主义来抵制民主和人权。保守主义对绝对的民主和抽象的人权的确有所批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中国要保守主义就可以不要民主和人权。
·利用保守主义来对抗自由主义,夸大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对立。在中国,如果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背道而驰,两者都将没有立锥之地。在西方,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准确地说,保守主义是人类自由主义大传统的一部分。
·有人认为,按照保守主义的观点,中国的宪法早已有之,不必实行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保守主义的确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宪法和法律都是写在该民族的传统之中,即所谓“古代宪法”理论。成文宪法的落实当然离不开一个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支持,但是,一旦这种写在传统中的宪法不是维护个人的自由,那么,这样的宪法将永远不可能上升为宪政。根据保守主义的根本立场,当含有古代宪法的传统与自由冲突时,自由高于传统,所以,古代宪法不能成为抵制现代宪政的理由。
事实上,在人们重新认识保守主义的同时,以新的面目出现的激进主义在中国又重新开始抬头。尽管他们的思想武器已换成了社群主义、后现代主义等西方反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武器库中的最新装备,但背后的冲动却是始终如一的:追求一个克服了现实社会中一切缺陷和罪恶的、只存在于一些人的头脑中的理想社会。在他们的眼里,凡是存在的,都是罪恶的。这种就像眼睛里揉不进砂子一样容不得罪恶的道德勇气和超越现实锐意求新的精神或许值得嘉许,然而,如同保守主义一直致力于揭示的、且为事实所一再证明的,一旦把追求脑子里的、抽象的、至善的、没有丝毫罪恶的理想社会付诸实施,那只能带来空前的罪恶。保守主义的这一独特使命正是其对人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贡献。



选自:刘军宁著 《保守主义》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