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国际税收纳税筹划(84)


2关于预提所得税

只要被判定为技术转让,按照国内法的规定就必须缴纳10%的所得税。如果只是在境外设计,是设计费,就不用缴纳10%的所得税。

《中日税收协定》 第十二条 二、然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

而如果是在境外“设计”,则不纳税10%的所得税。然而,在境内提供劳务,则应纳税。

《中日税收协定》第五条:五、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的咨询劳务,除适用第七款规定的独立代理人以外,这些活动(为同一个项目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应认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