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尚未设置征信“黑名单”


2006年1月开始,央行征信系统已正式联网运行,至今已有很多人查询过自己的信用记录,而针对市民最关注的自己是否上了“黑名单”,央行表示,征信系统只是出具了一份个人信贷交易的信息详单,所谓“黑名单”只是个别商业银行的提法,央行尚未设置相关系统。

何为个人信用记录

只要是在商业银行开立过结算账户,或者是与银行发生过信贷交易(如办理了信用卡或者贷款业务)的个人,都已经加入了这个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所“征”的主要是以下几方面信息:第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家庭关系、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第二,个人负债情况,即借了多少钱,还有多少钱未还以及银行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和信用卡消费的信息;第三,是否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还款;第四,法院民事经济案件的判决信息,以及公告的欠税信息等。由于各个地区的实施情况不同,个人信用记录包括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其中,北京市的个人信用记录目前主要包括,个人与银行发生的所有信贷交易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以及养路费缴存信息。

央行及各商业银行均可查询

市民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亲自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以及可提供查询服务的商业银行网点,都可以享受免费的查询服务。

商业银行网点也可查询信用报告,但与在央行查询的版本稍有区别:由央行征信分中心提供的称为“个人查询版”,当中包括所有贷款银行和授信机构的名称;而由商业银行提供的“银行标准版”中,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国际惯例,除查询机构外其他机构名称都被隐去。

代他人查询“记录”须经书面授权

信用报告的查询是十分严格的,个人隐私受到全面保护。目前,除司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原因想查看他人的信用报告,都要经过其本人的书面授权。但是在所递交的银行贷款申请或信用卡办理申请中,必定有一条款注明,银行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此外,如果不方便亲自查询本人信用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替您查询;但代理人需得到本人签名授权查询的委托书,并且需要携带其其自己以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查询。

央行尚未设立征信“黑名单”

央行根本就没有设立所谓的“黑名单”。征信报告当中的所有内容都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记录,如果出现逾期记录就直接显示为逾期,不会因为累计到多少次就会在系统中被列为“不良客户”,央行方面只是出具一份个人信贷交易信息详单,各家银行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评判,以控制风险。

虽然这份记录是客观的,但这当中也分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所谓的正面信息,就是您按时还款、缴费的信息,而能从银行透支或贷到款的事实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本人的信用良好,这也是积累信用等级的基础。所谓的负面信息,是指本人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未能按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如逾期还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