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的提案很雷人


代表委员的提案很雷人

 

过去的一周,最值得国人关注的,莫过于每年一次的“两会”。人们期盼人大能做出一些有利国计民生的决策,也希望政协能为百姓的切身利益鼓与呼。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似乎也很注重自己手中的权利,一来会议报到,便纷纷向媒体提出自己的“提案”,媒体更是不遗余力地渲染,一时间好不热闹。

我天天在关注着媒体对委员们提案的报道,然而,原本对政治协商会议的议案期望值很高的我却发现:有些提案,真的很雷人!

最早看到的雷人报道是:数位赴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委员都指出:中国看病不算难,也不算贵,而是患者求医标准过高,导致医疗资源“拥挤”。他们认为,应该对“看病难看病贵”给出定义,确立标准。看病到底难不难,对于不同的人感觉肯定不同,有权势的人,近水楼台的人看病肯定不难,领导干部可以把最顶级的大夫唤到家里来看病,特权阶层也有自己看病的快速通道,他们看病自然不难,但是,对于百姓来说却不是如此,即使不是在缺医少药的边远山区,就像我这样生活在首都北京的人,面对大医院的拥挤,和路边一个个不知真假的黑诊所,我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看病。看病到底贵不贵,对于全公费医疗和有钱的人来说不觉得贵在哪里,但是对于没有医保而自费看病的平民百姓来说,动稽上百元的费用,肯定不是小数。有资料显示,中国的医药卫生总体水平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排在第144位,而卫生公平性排在第188位,全世界倒数第4位。

全国政协委员许家印提交的议案是关于设立“企业利润强制捐助”机制的提案,提案建议设置“低收入家庭扶助基金,强制要求中国内地企业每年捐赠一定比例的利润注入基金,用于资助城镇低收入家庭。这个议案无异于允许抢劫,如果这个议案得到实施的话,那么梁山英雄“替天行道”的大旗必将代替国旗而飘扬。建议政协委员们先去学习一下法律基础知识。作为政协委员,首先应该做遵法守法的模范,而不是提出违法的议案。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的议案则是: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繁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因为台湾依然用繁体字,并称其为正体字。其实潘委员的这个议案并不新鲜,去年两会期间就有委员提出了“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议案。被教育部以“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驳回。今年的潘委员变本加厉提出违法的议案,其议案本身及其理由都是十分荒谬的:如果仅仅因为“台湾依然用繁体字”以及台湾称其为“正体字”,就会影响“两岸统一”的话,那么潘委员是不是还要提出把我们的国名也改成“中华民国”?这样岂不是更容易“统一”?台湾人把繁体字称为“正体字”,就把潘委员给“正”住了,以为那就是正本清源的“正”。其实,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联合国法定语言文字的中文,使用的就是简体字,简化了的中文汉字,才是真正具有国际影响和国际地位的文字。从汉字的国际性来看,标准的简化汉字和拼音才是真正的“正体字”。

有意思的是,为了说明繁体字比简体字更具“优势”,潘委员例举了“爱”字,并称繁体字的“愛”是用心来爱,而简体字的爱是无心之爱。潘委员想通过抖这个机灵来说明繁体字的“写意”,却不想“意识来自于心”是古人对人体生理结构的误解,真正的“爱”是来自大脑而不是心脏。潘委员莫非想把“脑”也放在爱字当中?——俏皮话,谁都会说。

代表和委员们把讨论国家大事的人大和政协会议,堂而皇之地变成了追逐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的舞台,利用手中的特权提出有利于个人利益的议案,其公信度让人质疑。人大和政协的代表和委员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提出议案,让百姓感到心寒。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庆洪就提出的用住房公积金撬动汽车消费。这显然是本位主义的提议。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就表示,奥克化学自2006年筹备上市,现已完成上市辅导工作,所以期待创业板市场或IPO的尽快开闸。很现实,也很自私。

全国政协委员、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就发行制度改革和重启IPO提交相关提案。很显然,2008,只录得一笔IPO业务的中金,主承销收入只相当于其2007年该项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一。中金的承销收入排名滑至第二,被中信证券赶超。很明显,IPO重启,中金就可以赚大钱,至于市场能否承受其重就不管了。

无厘头的议案也很雷人: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刚认为,人民币改称为中华元很有必要,并就此专门提交了提案:“将人民币改称为中华元,有利于增强在世界经济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有利于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促进人民币成为世界货币。”把货币改个名字就能承载这么多的职能,如果这不是天方夜谭,就肯定是痴人说梦。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递交提案,建议将“三八妇女节”改成“三八女人节”或“三八女性节”,让这个节日符合现代女性的美好心愿。她还表示,这个提案得到了韩美林、张抗抗等数十位委员的响应和支持。老实说,我分不清女人和妇女两个词之间有什么差别,应该说三八节就是成年女性的节日,所以女性节一肯定不靠谱。而“妇女”和“女人”都是对成年女性的称谓,似乎妇女一词更文绉一些。怎能说知识女性“不太喜欢自己被人称作妇女”呢?又有多少知识女性不拿扫帚?家里雇得起保姆的毕竟是少数啊。我母亲是大学的文学教授,我的姐姐、嫂子和我媳妇也都是知识女性,但不论她们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在德国或者在日本,我没见她们少拿了扫帚啊?怎一个“妇”字不愿待见?如果依了张委员的意思,中国妇联是不是也要改名了?

来自山东的政协委员宗立成发表提案: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有自己的国花,而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却没有国花,岂不成为悠悠古国的世纪遗憾。于是提议: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60华诞之年,在新中国即将迎来第二“甲子”起始之际,中国理应确立国花。二、应以牡丹为国花,因为牡丹是“花中之王”。然中国地大物博,各地都有适应本地气候的花卉。除了牡丹、梅花外,还有天山的雪莲,南国的木棉,福建的水仙等等。牡丹仅仅盛开在山东、河南一带,怎能以此作为全国的代表与象征呢?当菏泽人民把盛开的牡丹花切吧切吧当馅儿蒸包子吃的时候,很多地方百姓甚至没有见过牡丹。以牡丹做国花显然没有道理。而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这些无厘头的议案,应属渎职。

雷人的议案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评述了。代表委员们,大家好自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