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精神,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其意义在于:工人斗争取得可喜成果,一些国家的政府颁布了有利于工人利益的法律,工人的工作时间普遍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