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基本思路与对策01


一、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之理论分析

 

(一)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的基本内涵

1.“人才活力之都”的基本内涵

200312月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科学的人才观,其主要内容是用“不唯学历、不唯职务、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鼓励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从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人才标准问题。这是人才活力建设思路课题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

从国内城市人才配置的基本模式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主导型,政府通过强势的直接人才政策,在行业或产业、甚至企业配置人才。这在市场经济不发达或市场经济欠发达城市是常见的,也是极为重要的。政府主导型人才配置的优点是人才配置速度快、效率高,人才优惠引进、吸引力度大,易于上大台阶,但缺点是可持续性差,人才适配度不高,人才活力不易形成;另一种是市场主导型,政府的人才政策为引导式的调控,人才主要通过市场手段完成配置。这是市场经济发达城市常见模式,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主导型人才配置的优点则不仅是人才配置的适配度高、配置效益好,更重要的是市场化条件下,人才的自由度大,人才活力易于形成,而这正是一个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核心基础。

深圳作为国内极少数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长期的市场主导型人才配置,形成了巨大的人才活力基础,这已成为深圳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别标志,更已成为人才发展的特别优势。但时至今日,深圳的这一人才活力基础优势仍停留在自发而为,停留在局部领域。

面对长三角经济区迅猛崛起、珠三角城市群整体快速发展和吸引人才、改善人才环境力度加大的态势,深圳如何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城市兴盛,人才为本。本研究认为:将深圳的人才活力特色放大为深圳整体的建设人才活力之都并形成具有深圳特有的人才理念、人才政策、人才制度、人才工作措施四个层面人才工作体系,将是对深圳进一步发掘自己的潜力空间,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内在支撑,极其紧迫、重要而必须。

本课题研究认为,建设人才活力之都,就是要把深圳建设成:“能使城市整体人才极具学习力、极具成长力、极具创新力、极具竞争力的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