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社会腐败现象也变得较为严重,中央虽然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但一些带有“潜规则”的腐败依然较为普遍,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如行政机公务人员的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私用这“三公消费”,其中最令国民痛恨的当数公费出国了,因为这些花在境外的钱,连国内GDP都不能作出贡献,完全是在为境外发展经济尽国际义务,甚至为不友好的国家经济作贡献。一些人利用办理出国手续从中谋取私利,一些人在境外用公款吃喝嫖赌、一些“裸体做官”者利用公款出国机会为外逃作准备甚至直接外逃,都严重地损害了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
据《瞭望》杂志报道,2006年全国公款出境旅游性消费总额超过2400亿元,而同期国防费支出仅2947.34亿元,全国财政教育支出仅为4752.7亿元。
随着近几年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公费出境游现象也是更加猖獗。这一多年来积重难返的疯狂挥霍财政资金、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在人们群众中光辉形象的怪现象,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
今年年初,中办国办专门发文,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要求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随后,各省、市、自治区也都陆续出台相应的规定,以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要求各级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八条措施。
在各地出台的相关规定中,北京市于4月初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应该是最具有可操作性。该《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不得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不得报销中介机构提供的旅游性质的各种费用。
可以想象,一些级别不算高的赴境外考察人员,本身就不可能和境外有多少交流,外国人事先和他们应该没有多少联系,在境外发邀请函请他们出国考察的可能性就更加微乎其微了。目前多数出国邀请函,只能是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花钱购买而来,其考察报告也多是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代写,据说这是“潜规则”。从另一方面看,真正的纯考察活动,都会直奔主题,日程都应该和邀请方共同商定,而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办理的考察团,可以说都会附带着公费旅游项目。
北京市这一规定,就从源头上阻止了公费出境游,可谓釜底抽薪之策。安徽作为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更应该学习北京的做法,以有效遏制公费处境游这一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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