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春风,全市政法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求活求新求实效,掀起阵阵高潮;恰逢此时,我市12年来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奋力夺取了最高奖项“长安怀”。捷报传来,令人鼓舞。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科学发展看政法。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紧紧围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实现率先发展目标,着力解决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市呈现出社会安全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践行科学发展观,重点要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任务就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市更长时间、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加剧,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压力。我市形势总体上虽然稳定,但经济发展也受到严峻挑战,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学习实践活动要把应对危机、化解风险、渡过难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联系实际最主要的内容、解决问题最紧迫的任务,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来抓。各级政法机关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仔细查找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理清思路,积极应对挑战,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践行科学发展观,突破口在于坚持改革创新。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将其转化为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转化为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转化为谋划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领导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发展的实践能力,转化为促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要以鲜明有效的载体突出活动的实践性,我们政法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确保社会安定、城市安全、人民安居”,其特点是紧密结合全市政法综治工作,着力解决科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具体到实际,就是始终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服务西安率先发展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努力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践行科学发展观,关键要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事业的得失成败系于人。政法队伍是党和国家的坚强柱石,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调解员标兵”王志荣、全国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张黎明、“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莲湖区检察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顾全大局,服务经济,锐意进取,不辱使命,成为政法队伍的共识,这支队伍已具备了可以信赖的政治素质,但与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表层次上的作风纪律问题,实质上是思想出了偏差。学习实践活动中,全市政法干警要按照“全力推进平安西安建设,打造全国一流平安城市,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要求,紧密联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同时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争当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为目标,加强学习,创新思维,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推进政法工作新发展。
春风化雨润心田。科学发展的道路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风雨过后的彩虹更加绚丽。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务必把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继续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实现率先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用扎扎实实的业绩向人民群众交一份科学发展的满意答卷。
交份科学发展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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