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二字


本月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其中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名,(如在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内经营的商户),而一个个体工商户只可以使用一个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除了不可以出现有损国家形象或其他不合法的字样名称外,还明确提出,不得出现;“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