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模式“营消”化再造(三)
——研究随笔(2008年12月—2009年1月)之三
文/管益忻
本人在继续进行客户经济与“营消”商业模式研究的同时,近来又进行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这种“双轨对接”研究逐渐形成一个观点、随笔,现呈上博,同各位网友交流。
三、制造业中的文化创意问题
从根本上来说,一切文化创意都是源于人们的生活方式的,而一切产业的生成与发展当然亦是源于人们的生活方式的。事实上,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一切创意——其价值理念——都是源自于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就是说,“文化创意”同“产业化”二者之间本来就是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的。不过,下面我想谈到的并不是狭义文化创意产业内在的“文化创意”同“产业化”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要稍微探讨一下制造业中的文化创意问题。
如何探讨,我以为从构成产业的原子——产品视角——做出解读是比较合适的。比方说,你买了一辆桑塔那,你就会过上带有桑塔那车特质的生活方式;如果你买的是奔驰,那你就会形成有着奔驰特质的生活方式。若再往下一层面细分一下,就是说以特定的某一种汽车形成的特定的某一种生活方式为整体,那么作为其构成部分的总成,如发动机,那相对应的下一层的生活内容便成为一个别生活模块了;若从发动机再往第三层次——往下、往小细分,便可以称之为生活元素了。
现在看来,一些品牌卓越的优秀企业,他们差异化优势的打造,首要的是因为有一个卓越的文化创意作灵魂——导向的。而这个作为灵魂的创意,实际上是在人们对相应生活方式、生活模块的捕捉中形成的,而优秀者之所以优秀正是因为它对某一生活模式的捕捉比别人快,比别人好,因而其相应对的设计——技术上首先取得突破,由此即成为使相应的某一生活模式的捕捉,从而解决方案卓越——形成优势了,这便胜出了。而这儿说的生活模块的发现、捕捉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的形成、推出,即涵有文化创意及其机制的产业化了。这一原理其实首要的体现在制造业之中。比如玩具公司“好孩子”,一直做OEM,后来发现了童车可以用上摇篮功能,就此悟出一个创意而大获成功,以至使整个的工业设计大大突破、大大创新了,逐步跃出了OEM,最后,完全进入了OBM了。海尔、联想等领航企业的好多创新亦多属文化创意成功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