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6月中旬,北京、上海、成都及天津等四地将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届时,如果人们买东西时缺钱,将可以不用抵押、不用担保,就能很方便地从消费金融公司贷到钱。”
解读:其实这种小型消费信贷的方式早已存在,如许多产品的分期付款。现在建立公司的门槛是资本金为800亿元的金融机构,我认为可能门槛有点高了。现在大型金融机构一般不在乎这些小额信贷,所以条件可以更放宽一些,同时即使不吸纳存款,仅仅放贷,但由于小额消费信贷额度小,周期短,流动快,因而也并不需要太多的资本金.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消费金融的主体是以公司存在的,而且无需抵押担保,这样风险如何控制,以及发生风险后,公司该如何处理,如何追缴贷款等.另外在当前形势下,启动消费金融试点工作无非是拉动小额消费,把一般民众消费潜力挖掘,释放出来,所以国家有必要要求金融公司利率定得不要太高,同时国家对于差额部分应给与金融公司适当的利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