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 听证会 (5月13日日记)


上午参加了一个座谈会,北师大几十名法律硕士研一的学生,组织到我所参观并座谈,他们想通过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并确定自己未来职业的定向。同时,通过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面对面的交谈,更多了解律师职业和律师的执业环境与前景。无疑,这对已经在本科毕业时面临过一次就业而二年后又要进行职业选择的他们是很有帮助的。

 

北师大法学院的副院长是我硕士民事诉讼法的老师刘荣军先生,也是我十分尊重的一位知名学者,缘于此,尽管我的嗓子因为急性喉炎发不出声音,但依旧很乐意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我对他们谈了三点:

 

一、面临择业,你依什么来选择未来的职业?

 

职业是一个人一生重要的社会角色,使你从事着一份工作,能够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但什么职业才是最适合我们的,我们应当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一年前,我们已经面临了一次选择,二年后,我们再次面临着人生的选择,那么,我们依什么来进行这坚难的选择?

 

我想说得是,无论现在工作如何难找,无论就业形势多么严峻,我们依然要听从内心的召唤,跟着我们的“心”走,去选择我们喜欢的职业。人的一生极为短暂,人的生命充其量只是一个“体验”的过程,我们体验生,体验死,体验喜、怒、衰、乐,体验成功与失败,体验哭和笑。昨天我们还在悼念汶川那些亡灵们,为他们祁福,今天猪流感又在威胁着我们的生命,我们在这些磨难中体验着痛与苦,体验着一切。生命那么短暂,那么,我们问自己的内心,我喜欢什么样的职业,我想从事哪个行业,这个职业能给我带来快乐,那么,尽管去选择,即使我们选择了家庭主妇,那么,只要是我们喜爱的,我们依然能够把“家庭主妇”做得很精彩。

 

所以,不用去考虑额外的压力,只要是我们力所能及的,就跟着心走吧,选择心所向往的职业,那么,我们才能做好那一行。任何一个有向往有追求的人,内心的爱是不可抗拒的,我们在其他职业方向上走了许多年,但最终我们还是回到最初的原点,回到最初我们内心的向往上。

 

所以,择业,择你喜爱的,跟着心去选择。

 

二、如果心里选择了做律师,首先应该做什么?

 

如果你内心喜欢做律师,那么,你首先应该做些什么?

 

首先的首先,你应该了解这个行业,了解这个行业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了解中国的律师和世界的。了解中国律师的困境、困惑和困难,了解你未来道路可能会出现的障碍和阻力。

 

中国的律师,目前还很难做,中国的法制现状,正如刚才梅主任所言,虽有所长足的发展,但依然面临很多困境。中国律师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会很坚辛,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我们这一代人注定是历史垫脚石,注定是要经历痛苦的。

 

而在北京,竞争会更加激烈。鱼龙混杂,参差不齐。你要成不了精英,就只能做垫底的。这是现实。

 

所以,你要有所了解,问自己,做好准备了吗?

 

如果,你告诉自己,我做好了准备,准备去经历磨练,也为坎坷和泥泞准备好了行囊,那么,你便可以上路了。祝福你,其实,你已经有了一个成功的开始。因为,你有一个好的心态。

 

三、如果了解了律师这个行业,又有幸坚持着自己的选择,你应当怎么做?

 

如果你在了解了这个行业之后,又有幸还能坚持自己的选择,那么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要“三做”:做人;做业务;做营销。

 

做人是首要的。律师这个行业,尤其考验一个人的品质和品格。对人、对事,对任何人,对任何事,要本着诚实、信用、宽怀、感恩、负责的理念去做,一步一步走过。

 

其次是做业务。业务是我们手中的武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你的武器不力,势必会败下阵来。当今的时代,真正的高手都是业务的能手。

 

最后是做营销。营销的方式多种多样,但营销的内容还是一个人内在的品牌。你的为人你的业务构成你品牌的核心竞争力,然后把这些东西宣传出去。你就成功了。

 

以上这些是我的一些体会,有些东西做到了,有些东西还需要努力去做,比如,业务还要继续努力,营销还没有开始去做,但是,我想告诉在座的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你们都可以去做,做人,做业务,做自己这个人的“品牌”,这样,从今天开始,你其实已经在做营销了。

 

 

下午,在东城区医学会,参加了一个医疗事故鉴定的听证会。

 

听证会的组织者,东城区医学会的人员,尽职、尽责,公正,热情。

 

但是现场听证会上一些专家们的表现,却是非常的中国,非常的中国!

 

医疗事故鉴定一直以来都以“行业维护,有失公正”而受到诟病,以至于中国在医疗鉴定方面走着二元路线,医疗事故医学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前者是与各卫生行政部门有千丝万缕亲系联系的医学会组织的由医院专家们组成的鉴定,后者是由司法部门管理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两种鉴定各有优劣,但医疗事故鉴定向来以偏袒医方为著称。北京的稍好,地方的更严重。

 

今天的听证会,是鉴定一个医院的妇产科医生的用药是否有过错。来自于同一个区其他医院的妇产科专家们,基本上以医生的医疗行为无过错为基调,整场听证会都象是患者的另一个对手,想方设法找患方言语中的毛病,并摆出一幅挑衅的口吻驳斥患方的观点,恨不得当场告诉患者医生无过错。

 

但是,她们并不知道,她们的被挑衅者是律师,是具有法庭辩论经验和严密逻辑思维的律师,在辩论和逻辑推理中,他们并非“专家”。于是,本来应当处于公立第三方地位的她们,倒是因为自己的不慎言语为患方的律师做了嫁衣裳。我想她们事后会感觉很郁闷,但是真的没办法,谁叫她们不能正视自己的定位,把单方面维护她们的同行医生们做为鉴定的立场了呢?

 

值得欣慰的是,另外两个药学的专家倒是客观公正,至少表现出了客观公正的一面,用同一的口吻,向双方提问,并认真记录在案。

 

相比朝阳的专家听证会,朝阳的医学专家们更有经验和法律素养,他们至少知道他们应是中立的第三方,而不应代表任何人。尤其不代表他们的同行医生们。

 

两个区的医学会工作人员,应该说都非常不错,能严格依法办事。在空隙与他们交谈和交流时,他们都非常清楚程序的意义,程序公正的价值。这对于我这个研究诉讼法的人来说,深感欣慰。

 

程序的价值存在于,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程序公正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程序除了实现实体正义,还具有效率的价值。

程序正义本身也是法制社会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