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企业狼性文化大揭秘》——野蛮的攻击性(九)


连载《企业狼性文化大揭秘》——野蛮的攻击性(九)

——盲目扩张,无缘核心竞争

              □何天恩

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一些狼性文化主导的企业相继“原形毕露”,大宇公司也未能躲过此劫。

1997年底,韩国与其他的亚洲国家一样,深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集团开始逐渐地收缩战线,以规避风险。但大宇照样一意孤行,致使债务越来越重。特别是1998年初,韩国政府提出“五大企业集团进行自律结构调整”方针后,其它集团把结构调整的核心都放在改善财务结构方面,尽量减轻债务负担。大宇却认为,只要增加开工率,增加销售额和出口,就能够摆脱这场危机。因此,它仍然大量发行债券,实行更加疯狂的“负债经营”战略。

1998年,大宇发行的公司债券高达7万亿韩元(约58.33亿美圆)。同年第四季度,大宇的债务危机开始显露,在各方支持下才躲过债务灾难。此后,在严重的债务压力下,如梦初醒的大宇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但为时已晚。1999年7月中旬,大宇向韩国政府发出求救信号;7月27日,大宇因“延迟重组”,被韩国四家债券银行接管;8月16日,大宇与债权人达成共识,在1999年底前出售盈利最好的大宇证券公司,至此表明,大宇已处于破产清算前夕,面临着“存”与“亡”的抉择。

大宇集团为什么会如此的不堪一击,如此的脆弱?在其急速倒闭的背后,存在的问题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不得不承认因盲目扩张而引发的财务杠杆的消极作用。所谓财务杠杆,是指由于固定性财务费用的存在,使企业息税前利润的微量变化所产生的每股收益大幅度变动的现象,即银行借款规模和利率水平一旦确立,其负担的利息水平就固定不变。

由于利息是不变的,所以举债具有财务杠杆效益。而财务杠杆效益是把双刃剑,它可以带来负面、消极的影响。当总资产利润率小于债务利率时,举债给企业造成的就是负面的消极影响。

大宇集团在政府援助和银行信贷支持下,走上了一条举债经营之路。企图通过大规模举债,实现大规模扩张的目的,最后实现“市场占有率至上”的目标。而事实却表明,大宇集团的举债经营策略所导致的财务杠杆效益绝对是消极的,因为这样不仅不会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反而因巨大的偿付压力使企业陷入不可自拔的财务危机当中。从根本上说,大宇集团的解散,是其狼性的盲目扩张冲动而引发的消极财务杠杆作用的结果。

综上所述,不求最大但求最好是企业正确的经营哲学。把有限的财务资源投资到企业最有竞争力的业务上,不但能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财务负担和财务危机。

所以说,即便是奉行狼性文化的企业,在其规模扩张时,一定要在原有实力大于扩张需要的前提下才能付诸实施扩张计划。反之,如果一味地盲目扩张,其结果必然是“自取灭亡”。(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