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绝望的哭喊声 网民闻者心碎


邓玉娇被拘留后住院

邓玉娇被拘留后住院

    湖北省巴东县一名普通女孩邓玉娇在网上受到英雄般的礼遇,网友对此案进展关注程度超出想象!特别是网友们从视频中看到、听到邓玉娇被绑着,有气无力的表情,小手在轻轻摆动,一遍遍无力地哭喊着“爸爸”“爸爸,他们打我!”不禁落下心酸泪水。人们看见,这个女孩一定受到了强烈的刺激。

    母亲:邓贵大算是女儿的叔叔

    邓玉娇案目前成为网民们关注和热议的话题,案发后,邓玉娇被湖北巴东公安局“安排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院方采取措施将邓玉娇固定在床上,自从进院之后,邓玉娇就没吃过东西,营养全靠强行输液进行补充。

    据报道,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案发10多分钟后,女儿给她打来电话,要她到雄风宾馆去一下。她当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听到女儿打电话时带着哭声。张树梅赶到雄风宾馆时,警察已经来了。她问女儿出了什么事?女儿回答说“那些人是畜牲。” 

    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说,“论起辈分来,邓贵大算是女儿的叔叔啊”。

    病床上哭喊:爸爸,他们打我

    邓玉娇目前已经受到湖北巴东公安局约束性保护,躺在恩施州优抚医院上的邓玉娇不知是因为被绑着,还是已经没有了力气,只有小手在轻轻摆动,一遍遍无力地哭喊着“爸爸”“爸爸,他们打我!”。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子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直在梦魇之中。

    老板:看不出有精神方面问题

    谈到这起“杀人”案件,梦幻城水疗区主管说,当他赶到时,邓贵大们和女孩子已经吵起来了。当时他亲耳听到邓贵大们说“用钱砸死她!”,女孩子明显被激怒了,但并没有说什么。这位主管说,当时他看到邓贵大黄德智二人把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

  关于邓玉娇是否有抑郁症,梦幻城的老板说,这个女孩好象看不出来有什么精神方面问题。

    “特殊服务”到底有多特殊?

    邓玉娇已经清楚地表明自己的身份,她不是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拿钱购买“特殊服务”的对象。在明确这些情况后,,邓贵大拿钱显摆砸向邓玉娇,并将她两次按倒在沙发上。邓玉娇情急之下拿刀反抗,最终误将一人重伤身亡、一人受伤。

    按照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欲以暴力手段强迫女性发生性行为的上述人员已经涉嫌强奸犯罪。面对不法侵害行为,任何公民均有权利实施正当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邓玉娇亦不例外。她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措施使自己摆脱被强奸的境地,法律并不反对她选择顺手拿起一把修脚刀。
 
    保住自身清白 没有故意致死

    常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女子邓玉娇视肮脏金钱如粪土,更显其珍贵。当今社会,虽然一些人把金钱看的重要,认为金钱是万能的,并非所有都见钱言开。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在遭到3名政府官员羞辱、调戏后,为捍卫自己的尊严、自己的贞洁、自己的人格,以修脚刀自卫,误将邓贵大送进了鬼门关,实在可叹、可悲!

    调戏,属于典型的性骚扰,身为政府官员,竟然不顾公序良俗,被几个臭钱烧得认不清自己是谁了,以为拿出大把钞票就可以为所欲为,并以此抽打女服务员,干出调戏良家妇女的龌龊事。只不过,邓玉娇并没有刺死对方的故意,只是本能的正当防卫,相信法律会主持正义与公道。

    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

    新刑法典第20条第1 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新刑法第20条第2 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新刑法第20条第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