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以前,发改委又一次上调了成品油的价格。这次调价的奇怪之处在于就在端午节前一天,发改委官员们还信誓旦旦地说近期不会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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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无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是标准的垄断企业,如同在1911年被美国最高法院分拆的标准石油公司一样。垄断,无论其理由是什么,对国民经济利益的损害已经无须争论。剩下的问题是如何监管垄断企业,使之不致危及经济效率,并最大化国民福利。为了防止垄断企业动用市场力量来牟取垄断利益,政府必须从多方面加以监管。一般成熟市场经济里,对于像石油行业这类非自然垄断的企业大多以分拆为基本的反垄断措施(当然,人们对当年分拆标准石油还是有不同意见的),而对于自然垄断(如电力、供水等)传统上多采取对价格或投资回报进行监管的方式。在中国,由于决大多数垄断企业都是国有,这一特殊现象为中国垄断企业的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监管主题同时是股东,本身具有经济利益。所以中国的垄断企业的监管往往就成为政府与民如何分利的问题。我们常常听到“让利于民”的说法,其实就是政府内心想法的一个流露。不能指望一个“与民争利”的政府能够监管好本身有极大利益关系于其中的垄断企业的。
现在来看看成品油的定价机制问题。
2009年5月7号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 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 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 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怎么说呢,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欧洲、美国基本上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为中国政府真的没有给他们足够的理由。从这个办法中可以看出,中国人的打太极拳的功夫、模棱两可的处世方式真的发挥得淋漓尽致。首先,什么叫“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定义呢?谁来审计?谁来提供权威的这两家公司的平均生产成本?为什么不用边际成本?或可变成本?没有理由让市场来消化它们缺乏竞争优势的成本吧?!如果按照现在60美元/桶的原油价格它们的炼油业务还是亏的话,那就说明它们的炼油业务完全没有竞争力,如果没有国家保护的垄断力量,它们其实应该退出这个行业。但是不幸的是由于垄断,它们可以把涨价的成本因素完全转嫁给最终用户。同时,按照这种定价方法,中国的消费者事实上承担了全部的石油制品的税费。本来垄断企业就已经把税费转移给了消费者,在零售环节,消费者又承担了消费税。另外,我想知道为什么是连续22个交易日?超过4%的标准从何而来?事实上,由于采用了大样本的移动平均,4%的偏离均值根本不足以说明价格已经有了根本的改变(同样适用于向下偏离的情形)。由于发改委与财政部(股东)属于中国政府,消费者有理由要求对这一方法进行听证。当然听证也是过场,目前的涨价机制说白了还是公众舆论与政府的耐力之间的博弈而已。
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要出台所谓的反垄断法?是要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现在明摆着的铁路运输、电信、石油、航空产业、电力等等几乎完全是垄断的,而且这些垄断都很难算得上是自然垄断,所以反垄断法根本就是摆设。政府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垄断决不会为经济创造更多的财富,相反,它们只会牟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成了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