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所纷纷挂牌 排污企业告别免费时代



  排污权交易所纷纷挂牌  排污企业告别免费时代

  文/周仕凭

  200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十几天后,也就是2009年3月18日上午9时,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内人头攒动,随着湖北省副省长赵斌敲响铜锣,该省酝酿近三年的排污权交易正式启动。

  2008年8月14日,财政部、环保部也和江苏省政府联合在无锡市举行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仪式。沿太湖的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5家排污企业当场与5个城市环保局签订了申购合同。从2009年开始,排向太湖的污水将告别“免费时代”。

  其实,排污权交易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7年11月10日,被媒体称为“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就在浙江省嘉兴市揭牌。国家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司长赵华林曾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排污权交易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环境管理的创新以及用市场经济办法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历史会记住这个日子,环境保护中市场机制的运用在嘉兴市首先开展。

  

  排污权交易在各地试水

  排污权交易,在浙江、江苏、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纷纷试水,给环境保护领域吹来了阵阵春风,也使公众看到了“蓝天碧水”的希望。

  在昆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将在冶金、化工行业先行。今年,昆明市将积极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公检法与环保部门联动的执法新机制,建立“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方面,昆明将首先在冶金、化工等行业中实行,将有望推广到其他行业。

  而在诸暨,排污权可抵押贷款。浙江省诸暨市环保局近日与诸暨市农村合作银行、浦发银行、绍兴商业银行等银行分别签订了污染物排放权(以下简称排污权)抵押贷款合作协议。同时,3家银行分别与华都纺织等16家企业签订排污权抵押贷款授信协议,经排污权抵押评估,16家企业共获得5985万元的授信额度。这是诸暨市为应对金融危机、推进排污总量指标有偿使用、促进排污权交易而推出的新举措。

  江苏太湖流域也在积极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初始分配有偿试点,开展排污权交易,并逐步扩大到氨氮、总磷排放指标,在建立一级市场基础上,利用市场配置功能开展排污权交易,逐步形成交易市场。

  浙江省部分县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时间较早,全省九市十七县开展了试点工作,有的已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2年,嘉兴市便在秀洲区进行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经过5年多探索实践,于2007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全国引起反响。环境专家认为,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只发生在制度实施后进入市场主体的新增主要污染物上,在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之前的承认其事实上的拥有,这一做法大大提高了效率。截至目前,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已完成交易百余笔,取得了较大成效。

  绍兴市也是试点成效较为显著的城市之一。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中,重在排污权有偿使用指标的初始分配,体现了环境资源化、价格化、有偿化、产权化。对排污单位多余的排污指标,采取政府回购方式,并规定了必须回购的几种情况。绍兴市还正确处理了新老污染源关系,新项目新办法,老污染老办法,取得较好效果。

  

  排污交易需要理顺关系

  由于排污权交易在国外已经拥有成功的实践经验,我国不少省份都纷纷“洋为中用”,拿到国内来推行。

  然而,自1999年排污权交易在国内第一个试点实施以来,这项“听起来很美”的制度并未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相反,有不少省份却遇到了“肠梗阻”,难以真正推行。譬如,旨在改善珠三角空气质量的粤港《联合声明》已签署五年,然而在“雷声大雨点小”的质疑声中,《联合声明》的“美好愿景”却因珠三角排污权交易《试验计划》难以推行而陷入僵局;据悉,河南省自2004年开始实施这项制度,到2007年底,竟然没有一起排污权交易发生。

  固然,排污权交易不仅能降底污染控制的总成本,又能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但排污权初始分配权掌控在政府手中,如何保证公平公正、防止被强势利益集团过多占有,这也是目前排污权交易难以推行的最大难点。

  有专家认为,要做好排污权交易初始分配,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安排,就目前国内市场环境而言,至少要满足以下三点。

  一是完善交易规则。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排污权拍卖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排污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分别制订合理的规则。比如对交易程序的规定:想转让排污权的单位,应向某级政府排污许可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调查监测,确认其具备了超额削减污染物的能力的,方可发放证书或签协议确认等;对成交后违反交易合同的,政府应制订相应的惩罚制度等。与此同时,制度细节的操作也不容忽视,譬如核定各个企业的最大允许排污量指标,而这一点也恰是目前排污权以稀缺要素身份进入市场过程中最大争议的问题。

  二是合理配置排污权。所谓排污权初始配置,是指在制定排污总量基础上,对环境容量的使用权进行公正分配。排污权初始配置的好坏,不但直接关乎到排污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影响到环境容量资源的配置效率。如何在现有污染源之间、以及现有污染源与将来污染源之间,进行合理公正的排污权分配,则直接关系到这项公共政策的成败。

  三是制定法律法规。在国外,大都注重排污权交易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美国早已通过了《清洁空气修正案》等,而在中国排污交易法规则存在着法律真空。而眼下中国现有的技术环节、市场信用体系等,也都存在明显缺陷。可以预见的是,在政府监管不到位和违法成本低廉的情况下,能否真正促使企业遵守游戏规则,还需要时间来证明。而惟有建立科学、公开和公正的初始分配机制,排污权交易市场才能步入良性轨道。

  有关专家特别指出,要积极培育统一的环境能源交易市场,以保障市场效率。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环境能源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从而发挥机制最大的功用。今后可通过完善和支持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建立相应激励机制、维护市场秩序等措施来建立和培育统一的环境能源交易市场,推动交易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排污权交易前景看好

  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起步较晚,各地都在探索前行。据悉,我国在碳交易方面,相当一部分是境外买家,国内企业信息不对称,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相关环境权益交易产品存在严重价值低估现象,国内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国内交易价格在8~10欧元左右。

  排污权交易能使企业在利益最大化行为的作用下,在购买排污权和减少排放之间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当减排成本高于排污权市场价格时,企业会减少排放而通过购买排污权加以补偿。反之,如果减排成本低于排污权市场价格,企业则倾向于通过减排“生产”更多的排污权并在市场出售。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每个企业的这一类行为将导致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均衡价格,而价格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显然,排污权交易需要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机制下实施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如今国内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规模排名前三的交易所分别为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还有与芝加哥交易所合作的天津排污权交易所。武汉光谷联合交易所紧随其后,位居第四,在中部地区有比较大的影响力。

  从2008年8月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北京环境交易所分别在京沪两地正式挂牌,到2008年9月25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也正式挂牌成立,再到2009年3月18日,湖北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排污权交易正式启动。这表明了国内几个主要的金融中心城市“跑马圈地”的激烈竞争。有学者指出,无论从承担国际责任还是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考虑,中国必须发展排污权交易,广阔的市场前景必然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

  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将促使我国在环境权益的交易服务、测量、核证、咨询、方法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一个产业群,涉及金融、环境技术、中介等众多领域,并以北京为支撑,覆盖全国所有地区。所以,排污权交易的前景相当乐观。

  

  《环境保护》杂志2009年5月B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