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支农资金应当严惩不贷
审计署昨日发布的2009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披露,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河南、甘肃等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资金26.93亿元,其中用于建房买车5837.4万元;不规范管理资金45.75亿元,配套资金不到位65.97亿元。(见5月21日《新京报》)
审计调查中还发现,在应于2007年底完成的86个财政支农项目中,有32个未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目标,占抽查项目总数的37%,致使已到位的8.24亿元支农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10省区市5837万支农款用于建房买车,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种现象真让人寒心、痛心!国家特用的支农款,竟然用于建房买车,而且是十个省市都同出一辙,国家政策明明是拨款惠农,而我们的地方政府却瞒天过海,将此资金用于买车建房,国家的专项拨款都敢巧立名目,用作它用,可想而知,这样的地方政府,平时能为农民着想?对于这样的事情,这样的地方官员不严惩难平民愤!
国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可谓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心思,特别是考虑到广大农民阶层的切实情况,下拨支农资金,这本是帮助广大农民共度经济危机的惠农政策,现在却被用在购车建房上,且一审计就是十个省市之多,可见地方政府腐败到了怎样的程度!事实再一次证明:总有一些地方政府把国家的钱当成唐僧肉来看待。年年审计年年出问题。这种现象难道不值得注意?难道没有制裁办法?其实不然,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不外乎法不责众所致。这笔财政拨款,是集体用之,没有进个人的腰包,这些地方政府都存有这样侥幸心理,被审计了出来,大不了集体“改正”,“法”不到个人的头上。最坏也不过是这个地方撤了,换个地方再干。因而导致财政拨款,纳税人的钱无法得到有效合法使用,致使我们国家越补窟窿越多,越填窟窿越大。这种现象长此下去,最后只能导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结局。这太可怕了!将支农资金用于建房买车,真是天理难容!
中国现在还不富裕,特别是农村才刚刚解决温饱问题,而我们的地方官员竟敢乱用国家的惠农款,这样的官员是为民谋利的好官吗?对于这样的地方官员,除了严加惩处外,笔者以为,一定法要责众,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后患。首先要彻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是如何管理这笔资金的?其次要追查动用支农资金购车建房的主意是谁提出,谁批准的;第三,除将这些地方官员一律就地免职,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让其个人共同退赔用于建房买车的全部费用,以儆效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违规使用支农资金应当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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