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市场化发展趋势和民营经济“非禁即入”的规则相背离的是,近来,上海高速公路正在纷纷上演“国进民退”的大戏。继上海市政府在去年指令国资背景的上海年金中心、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和上海城建集团接手了张荣坤和刘根山分别在沪杭高速公路、沪青平高速公路的全部股份后,最新的市场传闻是,另外两条民营高速公路——莘(庄)奉(贤)金(山)高速和上海郊环北段高速也将被收归国有。国有化的范围,将最终扩大到上海市现有总长为634公里的高速公路网中的全部13条高速公路。而造成这种“国进民退”的主要理由是反腐和防腐的需要。
9年前,上海选择了“投资者招商”的形式修建高速公路。 “投资者招商”的实质就是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这是一种在国外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政府将基础设施项目特许授权给社会资本负责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合理利润,有的甚至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财政进行补贴,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政府或相关部门。对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实行BOT方式运营,也是政府迫于财政困难作出的现实选择。
然而,这种世界通行的、比较有效的BOT运行模式,在当时的上海高速公路领域,确为腐败滋生创造了很好的土壤条件。随着陈良宇弊案真相的逐步曝光,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中所暴露出的政商勾结腐败问题,也逐步露出水面。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日后陈良宇腐败案中所曝光的民企,如周正毅控制的农凯集团,张荣坤拥有的福禧集团,刘根山掌握的茂盛集团——这三家民企拿下了三分之二的上海高速公路BOT项目。这种大面积的腐败,最终迫使上海市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选择上趋于谨慎。
然而,上海高速公路BOT进程中出现的这些突出问题,并非是BOT这种投融资管理模式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在选择项目出资人以及事后运营过程中,政商勾结,权钱交易所致,这在任何一个经济交往中都有可能出现,关键在于对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监管,或者说是失去监管。在当时的上海,像陈良宇这样的“重量级”人物,一般的监管岂不是做做样子?实践反复证明,失去控制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最好土壤。
采用“国进民退”这种方式看似解决腐败问题,但是并不能解决包括防腐在内的所有问题。国有企业本身固有粗放式管理,以及低效率、高成本运行的弊端不仅难以有效根治,会影响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行效率,而且,对国资监管不力或缺位,同样也面临着腐败的可能,近年来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问题本身就亟待加强。
与前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国退民进”模式相反,“国进民退”的做法,本身就留下了很多的值得思考的问题。反腐防腐是不是一定要牺牲效率和发展为代价?既然问题出在监督,那么为何不在强化监督上做文章,斩断政商勾结的纽带,从而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在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民营经济和公有经济具有同等地位、民营经济“非禁即入”的情况下,上海高速公路这种做法,是发展经济过程中的特例,还是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风向标?
不管上海市政府的这一做法能否取得预想的效果,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的今天,这种做法,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视野。那就是如果对于民营经济失之于宽或失之于严,都会对发展造成危害。一方面放任发展而不加以规制,会容易造成政商勾结,产生腐败;另一方面,民营资本的逐利性质决定了“用脚投票”的特征,过分限制和过度管制,又会造成民营资本的外逃和发育不良。《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称,国有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上海,将继续丧失对民营资本的吸引力。截至2007年6月,累计有7000余家浙江民营企业撤离上海,把总部或重要部门迁往杭州、宁波、香港。目前这种情况呈现进一步加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