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抄袭问题,北大应向东北财大学习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09年5月29日)
我2001年撰写、发表的《规范性与创新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创论精细管理工程》、《管理中的“跑冒滴漏”》等多篇文章,曾被几十人次抄袭、发表,其中,有大学本科生,有硕士生、博士生,也有专家、教授、培训师,还有一些政府或企业官员。对于抄袭我的文章的,我一旦发现,都是要依法维权和予以打击的。
不管是什么人抄袭,不管是什么样的抄袭,都是不应该的,都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惩处的。但是,如果要在学生抄袭和为人师者的专家、教授、培训师的抄袭之间做一个比较的话,我认为,为人师者的专家、教授、培训师的抄袭,更具欺骗性,更具危害性,更应该受到严厉的批评和惩处。也正是基于这一立场,对于某些专家、教授、培训师的抄袭,我的打击力度要更大一些。
根据本人打击抄袭的经验,我撰写、发表过以下文章:
1、揭示抄袭论文的五种手法
2、抄袭者负隅顽抗时常用的五种方法
3、不能让抄袭本人作品的王金升、姬涛“跑”了、“漏”了
4、纪念世界知识产权日,倡导培训“绿色创新”
5月21日,网友小萧在某网发表题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直接用替换键搞定,我无语了》的帖子。
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网友小萧提供的线索,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5月27日做出决定,撤消了抄袭者袁新的硕士学位,收回已发放的硕士学位证书。
可以讲,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这一反应是迅速的,做出的决定也是果断、正确的,是值得肯定的。
2009年5月6日,我发布过《为“岗位主人翁”正本清源》一文, 2009年5月8日,我又发布过《北京大学的两位专家是否构成高级抄袭,耐人寻味!》一文,两文的网址分别是:
1、为“岗位主人翁”正本清源
2、北京大学的两位专家是否构成高级抄袭,耐人寻味!
在《为“岗位主人翁”正本清源》一文里,我详细谈了我首创“岗位主人翁”的经过;在《北京大学的两位专家是否构成高级抄袭,耐人寻味!》一文中,我主要谈到以下两个问题:
一、陆道培自称是GIAC体系创建者,黄晓军也自称是GIAC体系创建者,到底谁抄袭谁?
二、刘先明自称首先创新提出“岗位主人翁”,高贤峰也自称提出了“岗位主人翁”,到底谁抄袭谁?
显然,关于北京大学黄晓军、高贤峰两位专家是否构成高级抄袭的质疑,北京大学的有关人员也应该看得到。
我认为,北京大学有关机构应该向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习,重视网上发布的抄袭质疑及其线索,对北京大学黄晓军、高贤峰两位专家是否构成高级抄袭,迅速进行调查,以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