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网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自5月25日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则是大幅度下调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先的35%一次性下调至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则微调为30%。
这是自1996年设立房地产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以来的首次调低,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已经恢复到了1996年的水平。
商品住房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一直是政府对房地产业调节的手段之一。早在2003年6月份,针对房地产趋热现象,央行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21号文),规定“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这是一次大幅度的调整,此前的比例为20%;2004年5月,中央为调控当时已经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决定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由30%再次提高到35%;同年9月,央行再次重申,申请贷款的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5%。
当年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对新增项目来说,实际上就是提高房地产业的准入门槛;而因为楼市持续火爆的销售形势,对于已经拿地的开发商来说,强制提高“自有资金比例”并不会影响其企业的运转。
之后几年,随着楼市的持续升温,中央曾出台过一系列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虽然35%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一直没有再作相应的提高,但对开发商资金链安全方面的不利政策却一直没有间断过,最为严厉的当数2007年11月1日实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了,该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应该说,国土资源部39号令,是再次提高了房地产业准入的门槛,笔者还就此写下了《一次性支付土地款,将迎来地产寡头时代》一文,以表达对国土资源部在房价高位运行下实行的“逆调控”的担忧。
房地产行业连续多年的暴利,导致国家不得不采取措施对房开企业给予更加严厉的金融监管,使金融从业人员也不得不谨小慎微地和房开企业打交道。到了去年年初,全国房地产业持续低迷,“嫌贫爱富”的银行更感觉到了和房开企业“做买卖”所面临的风险,一些房开企业真正面临资金链的安全问题。
实践证明,为了遏制高房价而限制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并没有做到对症下药。因为,只有更多的资金流入这个市场,才能增加这个行业的有效供应,而供求关系才是直接影响价格走向的关键所在。
面对金融海啸,国家在出台若干行业振兴计划时,虽没有明言将房地产业列入其中,但去年1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即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个号称为“12·17房地产新政”的政策措施,实际上使房地产业成了未被列入行业振兴计划的首个行业振兴计划。随后不断调整的房地产业调控措施,也都是振兴房地产业实实在在的好政策。
此次大幅度下调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应该说是诸多利好房地产业政策的继续,也可以算是房地产业振兴计划的延续。
一些人担心此次下调房开项目资本金比例,会使房地产开发商增加了和购房者博弈的资本,担心会再次出现开发商“捂盘惜售”的问题。
其实,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
随着前几年房价的持续过快增长,目前的房价已经是在相当高的价位上运行了。俗话说,月盈则亏,水满则溢。商品房过高的价位已经抑制了市场的需求,过高的房价后面也有价格理性回归的必然。另一方面,前几年的高房价,已经刺激着资金的大量流入,同时也刺激着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导致开发项目急剧增多。目前全国各地大量的存量房产,加之大量的已出售、待开发用地,使潜在的房地产供应能力大增,未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需要多年才能得到缓解。近期,国务院要求开征物业税的消息,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地方政府在该税出台前大量卖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进一步恶化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此问题我将在下周作专题分析。
对于一个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依然处于“供过于求”的房地产市场而言,开发商也一定会放下身段,想方设法来迎合广大购房者的心理变化。如果在刚刚缓过气的形势之下,就贸然上调价格,那无异于饮鸩止渴。
此次大幅度下调资本金率,会使房地产业整体流入的资金更多,必然会直接增加房地产业的有效供给,作为买方的广大市民,当然是乐观其成了。
大幅度下调资本金率,还会使该行业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不同的开发商会瞄准不同的群体实施开发,购房户有了更多的选择。一些实力较弱的开发商更多会选择“快进快出”的经营方式,“低价格”将成为他们手中的杀手锏。这对于平抑目前依然偏高的房价,促进房价的理性回归,都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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